新泰市2023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入学实施意见


新泰市2023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入学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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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泰市2023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入学实施意见
我市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学校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落实公民同招要求,由各乡镇街道、市直义务教育学校、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新泰城区初中、小学招生工作统筹考虑,具体办法、时间另行安排 。各乡镇街道教育办公室、各中小学要紧盯义务教育有保障工作目标,扎实做好招生工作,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依法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
(一) 初中入学
今年全市小学五年级毕业 16892 人,初中计划招生 17000人 。我市乡镇街道初中实行学区制九年一贯对口招生 。各乡镇街道要制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提前做好招生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要落实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式样见附件 7),明确学生入学所属学区学校、报名 ( 报到) 时间等信息,确保本辖区小学毕业生全部免试升入初中学校学习 。要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秩序,未经市教体局同意严禁跨乡镇跨学区招生 , 严禁招收择校生 , 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现象,否则一律不予建立学籍,并对相关学校及责任人在全市通报 。
(二) 小学入学
招生严格执行年满六周岁(2017 年 8 月 31 日前出生)的规定,做到适龄儿童全部入学 。各学校要向社会公布招生范围,要积极与当地派出所、卫生健康、残联、民政、扶贫办等部门联系,摸清片内所有适龄儿童底子 , 尤其要托清残疾儿童、特困家庭儿童、留守儿童等特殊儿童底子,组织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式样见附件 6),通知儿童家长,按时送儿童到所属学区学校报名入学,确保“应上尽上” 。对于市内跨学区入学或到市外就学的,各学校要统计、掌握其具体就学情况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严禁招收擅自留级学生及不符合年龄要求儿童,否则一律不予建立学籍 , 并对相关学校及责任人在全市通报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街道要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熟”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
(三)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入学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根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 [2016]40号) 及上级教育部门 2023 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文件精神落实随迁子女教育“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入学政策,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确定就读公办学校,确保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学校要准确掌握留守儿童信息,将留守儿童作为控辍保学和教育服务工作的重点对象,确保每一名留守儿童按时入学 。学校要加强留守儿童关爱室建设,全面建立留守儿童档案,扎实做好留守儿童的关爱服务 。
(四) 残疾儿童入学
进一步完善残疾儿童招生入学联动工作机制,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享受平等适宜义务教育,提高义务教育入学安置率和安置标准,逐步减少缓学和送教上门比例 。市特殊教育学校面向全市招收 6-12 周岁,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残疾证、不具有接受普通学校教育能力的新泰户籍 (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 )残疾儿童入学,对不能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纳入学籍管理,组织送教上门服务,对不适合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适龄视力障碍、听力障碍的残疾儿童少年,学校将协助推荐到泰安市相关学校就读 。普通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接收学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 为学区内的重度残疾儿童提供送教上门服务
(五) 有关工作要求
1.除新泰城区义务教育段学校外,全市其它义务教育段学校要在 7月 31 日前完成 2023 年招生工作,并将招生名单上传义务教育招生平台 (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 。新汶城区各义务教育段学校仍按照原来的片区组织招生 (片区范围详见附件 5)
2.6 月底前,非新泰城区义务教育段学校要完成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发放工作 , 确保辖区内的适龄儿童全部发放,不漏一人 。各乡镇(街道) 教育办公室要在 6 月底前,上报小学、初中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发放情况,要逐校写清本年度适龄儿童数量 , 已发放入学通知书数量,对未发放入学通知书的适龄儿童,要说明原因 。市教体局将对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发放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发放工作不力,影响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进程的,将全市通报,并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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