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嵩县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 2023年嵩县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全文( 三 )


(四)严格控制中招政策性加分 。按照“谁主管、谁认定、谁负责”的原则,公安、侨务等有关部门须向教育行政部门或考生出具有效的加分证明材料 。对所有申请享受政策照顾的考生,其资格经学校和县教体局审查、相关管理部门协查确认、公示无异议后,确认符合规定者,报考普通高中按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附件)实施 。同一考生若符合多项照顾条件,只享受其中最高一项分值照顾,不得累计计算 。除国家和省规定的照顾录取政策外,不得自行增减照顾项目 。确保真正符合条件的考生切实享受到照顾政策,坚决杜绝弄虚作假骗取照顾资格的现象发生 。
(五)认真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 。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2〕180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政〔2016〕76号)精神 , 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健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中招升学考试政策,确保符合《国家居住证暂行条例》要求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能够在流入地参加中考 。
(六)切实保障听力残疾学生公平参加考试权利 。听力残疾(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学生,可凭地市级以上医院(含地市级)出具的听力检测证明(报告),向所在初中学校申请免英语听力测试,经初中学校公示5天无异议,由县区教体局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可免试英语听力 。免试听力学生英语听力成绩按照其英语非听力部分得分比例计算,计算公式为:免试听力学生英语听力成绩=英语听力部分总分×(非听力部分得分÷非听力部分总分) 。
(七)建立健全招生管理诚信和公示督导制度 。建立健全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综合素质评定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诚信机制,各参与考试招生录取的相关工作人员都要签订诚信协议 , 建立诚信档案 。凡违背诚信承诺、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立即停止其职权,今后不再聘请其参与相关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 落实目标任务
成立2023年嵩县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中招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根据2023年初中毕业生人数和普通高中办学条件,结合新高考改革情况,统筹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 , 坚决杜绝产生新的大班额 。
各学校要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中招考试工作 。加强与卫健、市场监管、公安、交通等部门联系,细化考试防疫工作方案,做好中招考试各环节的疫情防控工作,严防聚集性疫情发生,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要针对中考期间可能发生的极端天气和自然灾害,做好应急预案,处理好各类突发事件 , 全力保障中考安全、平稳、顺利进行 。
(二)强化责任意识,严肃考风考纪
学生考试中心要按照国家和省教育考试的有关要求,统一设置考点、考场 , 规范考场布置,同时加大标准化考点建设力度,力争将中招考试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 , 确保考试安全 。
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职责 。按照“统一考试,分级负责”和“谁主管 , 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中招期间的安全保密工作,制定严密的安全保密防范措施 , 确保师生安全和试题试卷保密安全 。建立健全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录取诚信机制 。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履职不到位甚至顶风违纪的行为实行“零容忍”,不但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 相关责任人也要一并追究,从严处理,绝不姑息 。对玩忽职守造成考点考场纪律混乱、出现严重作弊现象或者直接参与作弊的考试工作人员,其所在单位要视情节轻重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违纪考生 , 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将作弊行为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参与,凡发现有违规违纪现象的,要及时处理 。
(三)规范招生管理,维护招生秩序
一是严肃招生纪律 。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掐尖”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学生;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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