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日程表+招生电话 2023年温州乐清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 三 )


二是面向全市招收320名新生(其中含非城南街道的政策照顾生) 。非城南街道的政策照顾生录取后的剩余计划面向全市招生 。报名对象为我市符合入学资格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当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出剩余招生计划数时 , 由市教育局组织公证机关公开摇号派位录取 。当所有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超过剩余招生计划时,则一次性全部录取 。
2.温州市教师教育院附属学校
2023年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不变 , 并继续按寄宿制办学 。当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数时,则由市教育局组织公证机关公开摇号派位录取 。当报名人数未超出招生计划数时,则一次性全部录取 。
三、民办学校招生
1.民办学校志愿选择和录取方式
民办学校应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不得跨乐清市域外招生 。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到民办学校就读的,可以兼报公办民办学校,其中选报转公学校限报1所、民办学校不超过2所且不得跨县域兼报、公办学校限报1所 。当参与民办学校电脑公开摇号时,报名平台将按2个平行志愿(申报学校)同时摇号,当出现2个志愿都被摇中(预录取)或其中的1个志愿被摇中时,家长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民办学校签订《就读承诺书》和缴费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未缴费确认的视同放弃 。
当报名人数超过核定的招生计划数时,对符合条件的报名对象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核定的招生计划数全部通过电脑随机派位产生 。未被录取的报名对象回施教区申请就读或改报其他有空余学额的民办学校 。报名人数未超过核定的招生计划数的 , 一次性全部录取 。对于因放弃或被取消录取资格而空出的学位,由乐清市教育局核准后,按电脑随机派位生成的预录取顺序号 , 在未被任何学校预录取的报名对象中依次递补录取 。
未招足的民办学校补招时,补录环节可跨县域报名,不受区域限制,每人限报1所 , 当报名人数未超过补招人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当报名人数超过补招人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未被录取的报名对象回施教区申请就读 。
2.民办一贯制学校小学直升其初中方式
经认定为一贯制的民办学校,在学生(家长)自愿基础上,应实施直升 。之前已招录在校的学生(以电子学籍注册为准),可以按上述直升政策执行,可设置本校免试直升招生计划和校外招生计划 。民办一贯制学校其初中部招生计划多于小学部直升学额的,空余的学额面向审批地统一招录 , 对符合条件的报名对象超过空余学额的将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不得选择生源;若未超过空余学额的,将一次性全部录取 。
3.未被民办学校录取或已被录取自愿放弃的学生
未被民办学校预录取(摇中)的,可申请回施教区公办学校就读 。继续在网上重新改报公办学校,按照当地公办学校招生同等待遇 。被民办学校预录取(摇中1个或者2个)后放弃的或因弄虚作假被取消录取资格的,不再具有其他民办学校的递补预录取资格,不得参与民办学校后续批次报名和录取 。重新申请回施教区公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公办学校招生实施办法降批次统筹安排入学 。已被民办学校预录取(摇中)并缴费确认的学生 , 将在系统中予以锁定,不再参加后续任何学校、任何批次的录取 。
4.“长幼随学”照顾政策 。
双(多)胞胎适龄儿童、少年参加同一所转公学校或民办学校电脑派位录取时,如其中一位适龄儿童、少年被派位录取,其他未被派位录取的,家长可在摇号预录取公示期内,凭户籍信息等有效证明向市教育局普教科申请“长幼随学”就读同一所学校 。
四、转学学生安置
转学学生是指除起始年级学生和毕业班学生外 , 因父母工作、生活变化,符合就近入学条件,需要在相关学校中途插班就读的学生 。转学学生由家长持相关材料,向户籍地或居住地周边学校直接申请,不用网上报名 。转学时间一般在新学期开始前两周内,各校在学期中间原则上不接受转学学生 。
学校在不突破最大班额的前提下,对施教区户籍学生予以优先安排;允许在非施教区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跨县域或县域内跨校转入现户籍地或居住地的公办学校,实现“长幼随学”;允许在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转入公办学校“长幼随学” 。民办学校原则上不得以“长幼随学”为名转入学生 。如果民办学校出现学位空额时,可安排“长幼随学”转入学生,但须通过公开报名、电脑派位确定转入学生 。如因班额已满无法安置的,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严禁因不规范插班行为造成大班额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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