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日程表+招生电话 2023年温州乐清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


附日程表+招生电话 2023年温州乐清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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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乐清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
为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秩序,促进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依法入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基〔2023〕11号)、《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温教办基〔2023〕2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一、招生原则
1、适龄对象依法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需按时送其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家长、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职责 , 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100%接受义务教育 。
【附日程表+招生电话 2023年温州乐清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2、免试相对就近入学
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和随迁子女,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学校相对就近入学 。任何学校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或筛选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
3、规范有序分批录取
利用“温州市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招生系统”),公办学校根据“住户结合,免试就近”原则,采取网上报名、分期分批审核录取、统筹调剂的办法,规范有序解决部分区域入学紧张问题 , 从严控制班额,逐步控制在校生规模 。
4、公平公开透明入学
坚持“阳光招生”,完善招生监督工作机制,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参与招生监督 。学校要将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报名条件、报名时间、报名材料、招生简章、录取结果、咨询电话、民办学校收费标准等信息,通过“入学掌上通”“微信公众号”等宣传渠道,向社会全面公开 。
5、全面实行公民同招
全面实行公民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 。民办学校符合条件的报名对象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时,一次性全部录取;民办学校符合条件的报名对象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 , 由乐清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电脑随机派位录?。⒀氲谌焦せ共渭樱?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
二、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对象年龄需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七年级新生招生对象为2023年小学毕业生,即接受完六年小学教育的适龄少年 。
适龄儿童、少年在我市入学资格符合下面条件之一:
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具备乐清市范围内的户籍;
适龄儿童、少年或其父母持有乐清市范围内的不动产权证(住宅性质);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乐清市办有浙江省居住证;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乐清市缴纳社保连续6个月以上且报名前还在缴纳;
适龄儿童、少年具有乐清市小学学籍(以电子学籍注册为准 , 面向七年级新生);
其他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入学对象 。
政策照顾类入学对象
对下列适龄儿童、少年予以照顾,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
1、在我市范围内的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华人华侨和港澳同胞、台胞子女;符合《2023年乐清市人才适龄子女申请就读学校实施细则》(乐教〔2023〕43号)规定的各类人才子女(第一层次以下的人才子女原则上不安排丹霞路小学、建设路小学滨海校区和建设路校区、实验小学滨海校区、城南第一小学等学校和民办学校) 。
2、省绿叶奖获得者,温州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和乐清市级以上尊师重教先进个人,温州市级第二层次(“三坛”、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参加考核合格)及以上骨干教师子女;从教10周年以上且仍在乡村学校服务的乡村教师(指享受浙江省农村特岗教师津贴)子女 。
3、符合《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清市新市民量化积分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乐政办发〔2022〕40号)规定,经市新居民服务中心审核认定的高积分随迁子女 。
4、新冠肺炎防治一线医务人员、援鄂医疗队员子女,按照《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关心关爱新冠肺炎防治一线医务人员、援鄂医疗队员子女的通知》(温教办基〔2020〕6号)等文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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