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消防安全小知识温馨提示 春季幼儿安全小知识温馨提示( 三 )


十二、对发生严重、重大、特大安全事故,要依法查处 。十三、违反上述制度,造成学生伤亡,构成严重、重大、特大事故的,依照有关规定,有关负责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十四、建立安全教育制度 。每年3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一为“全省学生安全教育周” 。
学校和班级应把安全与治安教育作为教育管理的一次经常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安全教育列为经常性教育内容 。十五、建立安全与治安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奖惩等项制度,对维护学校安全与治安工作取得突出成绩的班级,要予以表彰奖励 。
对发生严重、重大、特大安全与治安事故的班级,按照规定给予通报批评,取消三年内的评先评优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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