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均不要所有共同财产时,可以考虑将财产捐赠出去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人民法院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
【法律依据】
【夫妻离婚房产两方都不要怎么办】《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第二十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
推荐阅读
- 离婚二年还可以起诉分财产吗
- 怎样才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婚前债务算婚后共同债务吗 哪些债务算共同债务
- 如何把房产证作废
- 起诉离婚流程怎么进行 起诉离婚程序的流程怎么走
- 继承的房产离婚后属于共同财产吗
- 离婚能要求精神损害的赔偿吗
- 房产证没办下来算有房吗
- 办理离婚手续要钱吗 办理离婚手续要钱吗多少钱
- 无效婚姻还需要离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