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范本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五 )


第十八条对从事或雇请电工、烧焊工、易燃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检证方可操作,提出动火申请后方可进行 。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在作业中需用明火的,要按规定由动火单位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按不同级别事前进行审批 。一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一般性火灾事故,由本单位安技和保卫人员提出意见,经本单位的防火责任人审批;二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由本单位保卫室或安技室提出意见,经本单位防火责任人审核,报总公司保卫部领导审批;三级动火责任人提出意见,经总公司保卫部审核,报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批 。要严格办理审批手续,待批准后发给《临时动火许可证》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并要动火前做到“八不”,动火中做到“四严”,动火后做到“一清”和下班前严格执行检查制度,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全体干部职工不论在宿舍或工作区,一般不得使用电炉等电器 。
第二十条仓库的库存物资和器材,要按公安部公布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的要求堆放和管理,对易燃、易爆有害物品,更要严格按章妥善管理 。
第二十一条任何人发现火险,都要及时、准确地向保卫部门或消防机关报警(火警电话119),并积极投入参加扑救 。单位接到火灾报警后,应及时组织力量配合消防机关进行扑救 。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篇4
第一条为保证消防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加强日常的消防设施、设备维修、保养和管理工作,防患于未然,特制订本制度 。
第二条消防设施设备必须经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经消防验收合格 。
第三条各车间必须配备责任心强、具有较高专业知识人员负责消防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其他无关人员不得随意维修保养消防设施设备 。
第四条各车间安全主任、各班次安全员应每日对消防控制设备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刻通知安监部处理,并做好记录 。
第五条公司应当委托具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能力的单位,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并出具月报告书 。
第六条公司应定期将火灾探测器送专业清洗维护部门进行一次全面清洗 。
第七条单位应当对消防设施设备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维修保养 。
第八条在安全状况下,任何部门与个人未经许可,严禁动用消防安全设施及其附件和线路 。因检修、建筑装修和改造确需移动、更换消防安全设施时,必须事先向所在部门及安监部报告,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竣工后必须负责将消防安全设施恢复原状 。
第九条在公司、车间运输与搬运物资及安装改造过程中,应注意周围消防安全设施,以免碰撞损坏 。如因不慎损坏了消防安全设施,应及时报告公司安监部 。负责管辖的部门、车间有权要求损坏方恢复原状或进行赔偿,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其相应责任 。
第十条消防安全设施周围,严禁堆放各类物品 。
第十一条消防报警探头下方80㎝内,严禁存放物品 。
第十二条严禁在消防管网和喷淋头上吊挂杂物及景片等物品 。第十三条自动消防设施的操控设施周围应保持整洁、畅通,不得进行遮挡或堵塞 。
第十四条严禁用热源、发烟物品靠近报警探头、喷淋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 。
第十五条严禁在消火栓接合器周围停放车辆和摆放物品 。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篇5
1、总则
为了保证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有效性,加强和规范各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依据国家消防法和省消防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并汇编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 。
2、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为了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做好防火、防灾工作,增强对突发事件的应付能力,减少事故发生后对国家、企业和人员伤亡造成的损失 。根据公共场所管理要求和本大楼的特点,制定本应急预防方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迅速及时地进行有条不紊的抢救、疏散和保卫工作,把因突发事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减到最低限度 。
一、发生火灾时的预案:
火灾一旦发生,在专职消防队员未赶到前,全体员工必须保持清醒头脑,听从指挥,按此预案,各就各位,根据职责和要求,分头迅速开展火灾抢救、报警、紧急广播、开启应急通道、疏散人流、切断电源等工作 。
1、火灾的扑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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