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贴交强险标志的处罚:1、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2、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应当粘贴在机动车前窗右上角 。违反以上法规的,将被处以200元罚款 。3、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一次记1分 。
【法律依据】
【没贴交强险标志怎么处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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