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有效期多长时间 怎么写 借条有效期多长时间

借款写的借条有效期多少年 ?
1、从诉讼时效的角度看,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两年;
2、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表明该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对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如何履行均有规定 。《合同法》第206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
没有还款日期的借条,你可以随时向借款人催讨 。你把钱借给别人,打了一张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过了些年,你去找他要钱,他说还不了或是不还了,那么这个就算是“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也就是诉讼时效从债务人拒绝偿还的次日起开始计算,不得超过20年 。
但如果你钱借出去后一直都不催讨,那么诉讼时效从借贷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最长诉讼时效期间),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
【借条有效期多长时间 怎么写 借条有效期多长时间】 《合同法》第61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所以,债务履行期限不明确属于履行期限未届至的情形,债权人虽然有权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但须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在此情形下,确定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实际上存在如下几种类型:
(1)债权人催告当时债务人就表示立即履行,实际上却未履行的,诉讼时效应自催告次日起计算 。而在此,债权人何时催告并没有时间上的任何限制 。
(2) 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确定了一个明确的履行期限,实际上,双方当事人变更了合同内容,将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变成了履行期限明确的债务,那么,债务人于该期限届满未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自该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如果当事人就履行期限协商不成,在任何一方提出了一个合理的履行期限后,诉讼时效自该合理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

(3)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一次权利,债务人当即明确拒绝,而该拒绝又是在行使抗辩权,例如,债权人未给债务人必要的准备时间,债务人拒绝即属于行使抗辩权,或者债务人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那么,债务人的行为不构成违约,诉讼时效期间不起算;
(4)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一次权利,债务人明确表示拒绝履行,并有否定债权存在的意思表示,那么,诉讼时效应从该拒绝之日的次日起计算,而不论债权人是否规定有宽限期限及该期限是否届满;
(5)在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履行债务,债务人未明确拒绝的情况下,双方约定有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在该期限届满时,无论债务人是否明确拒绝履行债务,只要在客观上债务人不履行,诉讼时效应自该宽限期届满的次日起计算 。
过了诉讼有效期的借条还能要钱吗?
1、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促进当事人双方就原借条达成还款协议,根据法律规定,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的还款协议,属于新的债权、债务关系,该还款协议应受法律保护 。
2、如果当事人双方无法协商的,债权人一方可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 。根据相关的法规规定,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信用社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
3、如果在2年之内出借人向借款人主张过权利,而且有证据证明,那么会造成诉讼时效的中断,诉讼时效自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 。
超过诉讼时效丧失的是实体胜诉权,程序上还是可以起诉的 。法院受理,但是对方可以以超过诉讼时效为抗辩理由,法院会判原告败诉 。

但是对方如果不提出超过诉讼时效这个抗辩理由的话,法院也不会主动审查 。
如何避免借条过期?
1、要求债务人写出还款计划
与债务人协商,制定还款计划或协议 。这样诉讼时效从还款计划的履行期限届满时起再开始计算,就可以延长即将过去的诉讼时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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