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跑了10万公里要报废吗 摩托车跑了10万公里要报废吗?

正常情况累计行驶里程达到10万公里的轻便两轮摩托车需要报废,但是摩托车达到使用年限或累计行驶里程后,依据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和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检验合格的车辆,可延长使用年限,但延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
对延长使用年限的车辆,应当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的规定,增加检验次数,一个检验周期内连续三次检验不合格的,应当强制报废 。
扩展资料
【摩托车跑了10万公里要报废吗 摩托车跑了10万公里要报废吗?】处罚标准
对于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对于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驾驶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报废标准:
根据国家商务部、发改革、公安部、环保部2012年第12号令《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的规定,已注册摩托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
(一)正三轮摩托车使用超过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超过13年;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摩托车报废标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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