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明区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模拟考试卷语文 南明区2023年


南明区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模拟考试卷语文 南明区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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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明区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3〕1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贵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筑教发〔2023〕57号)等政策法规和文件精神,为规范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促进依法办学,结合南明区实际,制定我区 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
一、指导思想

二、工作原则
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目标,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切实维护适龄儿童、少年的教育合法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按照“实施计划管理,统一网上登记、公民办同步录取”的工作思路,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权利,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相关规定,坚持“两为主、两纳入”,积极推进外来人口随迁子女仅凭居住证入学 。对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安排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 并优先安排脱贫家庭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继续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安排在民办学校就读 。
三、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
1.小学一年级入学应为2023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
2.初中一年级入学应为 2023 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
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暂缓入学的适龄儿童 , 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 , 获批准后方可暂缓入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
(二)招生范围
1.南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且在南明区实际居住的;
2.符合有关政策的优抚人员子女;
3.符合条件的随迁人员子女(详见附件3) 。
(三)招生工作安排
1.网上登记
继续以“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为依托,实行网上登记入学 。区教育局将联合住建、公安、人社、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共同审核入学有关信息 。
2.南明区户籍入学工作
 ?。?)优先安排“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网上登记后在片区服务学校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即可履行入学报名手续 。
 ?。?)统筹安排“人户分离”(即寄搭户、空挂户、集体户、公共户等)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户籍属于寄搭户、空挂户的,需按规定回到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按户籍管理规定重新变更户籍信息后,再到户籍所属地片区学校登记入学,如服从调剂分配的,携带相关材料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登记,安排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户籍属于集体户、公共户的,携带相关材料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登记,安排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
3.特殊群体入学工作
以推进全区融合教育发展为目标,对于符合入学条件并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按照分类安置原则,可申请就近有空余学位的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学校不得拒收;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中度以上智力发育障碍的南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 可凭户口簿、出生证、残疾证等到南明区启智学校申请就读;盲、聋、哑适龄儿童、少年可到贵阳市盲聋哑学校报名入学;对于需要专业护理、无法到校就读的采用送教上门、远程教育等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 。
4.优抚人员子女入学工作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退)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省级优才卡、省市人才服务绿卡(不含F类)持有人子女、归国华侨子女、招商引资项目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按相关规定,协调办理入学手续 。
5.随迁子女入学工作
随迁子女申请就读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实行网上登记、信息审核、现场确认 。符合条件的 , 安排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或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就读(详见附件 3) 。
【南明区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模拟考试卷语文 南明区2023年】6.小升初整班移交工作
涉及整班移交的区域学校按照我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的统一时间,组织好服务片区内包括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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