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行政处罚权行使主体有哪些】
1、《中行政处罚法》第十五条规定,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
2、《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本法所称税务机关是指各级税务局、税务分局、税务所和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并向社会公告的税务机构 。
3、《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条规定,税收征管法第十四条所称的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并向社会公告的税务机构,是指省以下税务局的稽查局 。稽查局专司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的查处 。
推荐阅读
- 按车道行使但压实线了,怎么处罚 压线是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 税务师报名时间
- 债权人哪时候时候可以行使代位权
- 税务登记证丢失怎么办
- 行使抗辩权的方式是什么
- 为什么每年公务员考试招税务局的人都招那么多呢?你们知道吗?
-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是什么意思 债权人撤销权是什么意思?有时间限定吗?
- 税务师备考经验分享 国家公务员备考经验分享
- 2019税务师考试时间
- 代位权的行使的先决条件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