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师范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洛阳师范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洛阳师范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洛阳师范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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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师范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本科层次)
第一章 总 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依法治校的精神 , 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章程 。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洛阳师范学院各类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招生类型涵盖普通类专业招生、艺术类专业招生、体育类专业招生、合作办学类专业招生 。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同时接受考生及家长、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为洛阳师范学院(国标代码10482) 。
第五条 学校是省属普通高等本科院校 。
第六条 学校以培养普通本科生为主 。毕业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洛阳师范学院,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
第七条 学校前身是始建于1916年的河南省立河洛师范学校,历经河南省立第四师范学校、河南省立洛阳师范学校、洛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诸阶段,2000年升格为本科院校,定为现名 。2007年 , 学校以良好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 , 2011年获批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试点单位 , 2015年获批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资格 。2018年以优异成绩通过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20年学校被列为河南省特色骨干学科建设高校 。近年来,学校获得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全国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全国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巾帼文明岗、河南省高校先进党委、河南省文明单位标兵、河南省文明校园标兵、河南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
学校现有马克思主义学院、文学院、历史文化学院、法学与社会学院、外国语学院、数学科学学院、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化学化工学院、信息技术学院(软件学院)、体育学院、音乐学院、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教育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商学院、学前教育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国土与旅游学院、电子商务学院、食品与药品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22个学院,2个公共教研部,72个本科专业,涵盖文学、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历史学、教育学、艺术学、农学等10大学科门类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8000余人,各类成人教育学生10000余人 。
学校占地2850亩,建筑面积近74.5万㎡ 。固定资产总值约14.8亿元,图书馆馆藏图书达256余万册 , 数字资源量1100余万册,中外文期刊5300余种,中外文数据库28个,各类型特藏文献27000余册(件) 。学校建有“万兆主干、千兆桌面”的校园网络,是河南省高等学校数字化校园示范学校 。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 学校设有由校长、主管校领导、纪委书记(监察专员)、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校友代表以及学生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负责落实招生政策,制定招生措施,集体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
第九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政策要求
第十条 学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研判 , 确定本校分省来源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2023年学校招生计划总规模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解决本科平行志愿同分数等相关问题 。招生计划公布有三种形式:一是由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学校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河南省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学校招生信息网、洛阳师范学院阳光招生微信公众平台、洛阳师范学院阳光招生官方抖音等网络媒体方式向社会公布,三是通过学校招生简章、招生宣传材料等纸质形式向社会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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