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注商标纠纷处理方式有什么


被抢注商标的处理方法有:一是出资购买;二是放弃商标和市场;三是坚决维权;维权的方式有提出异议、申请宣告无效等 。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三十三条 ,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 , 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 , 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规定的 , 或者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公告期满无异议的 , 予以核准注册 , 发给商标注册证 , 并予公告 。
【抢注商标纠纷处理方式有什么】《商标法》第四十四条 , 已经注册的商标 , 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 , 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 , 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 , 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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