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 二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

【郴州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 二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4月21日,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 。
通知明确,贷款申请人购买第二套房时,购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贷款利率在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基础上上浮10% 。
同时,在住房套数认定时,农村住房除使用过住房公积金的情形外,不计入家庭住房总套数 。
据郴州市2020年3月发布的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购买第二套房时,贷款申请人首套房未贷款或贷款(包括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已结清的按首套房办理,其首付比例不低于20%,贷款利率执行基准利率;未结清的,其首付比例不低于40%,利率上浮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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