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报废汽车回收 齐齐哈尔车辆报废年限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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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车辆报废年限指南
对于齐齐哈尔车辆报废年限指南的内容 , 最近很多人很困惑 , 一直在咨询小编 , 今天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1、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2、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3、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4、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5、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6、专用校车使用15年;7、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8、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9、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10、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11、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 , 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非营运客车:九座以下(含)15年;九座以上10年旅游客车:10年营运(非出租)客车:10年20座以上出租车:8年轻货、大货:10年微型货车、19座以下出租车:8年带拖挂货车、矿山作业车:8年吊车、消防车、钻探车等专用车:10年大中型拖拉机:15年三轮农用和单缸四轮农用:6年多缸四轮农用:9年正三轮摩托:7-9年其它摩托:8-10年右置方向盘、右改左车:10年其它汽车:10年1、9座(含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包括轿车、含越野型)使用15年 。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 。不需要审批 , 经检验合格后可延长使用年限,每年定期检验2次,超过20年的,从第21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 。2、旅游载客汽车和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 。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但可延长使用年限最长不超过10年 。延缓报废使用的旅游载客汽车每年定期检验4次;延缓报废使用的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每年定期检验2次,超过15年的,从第16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 。3、营运大客车的使用年限调整为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 。延缓报废使用不超过4年:延长使用期间每年定期检验4次 。4、上述车辆定期检验时,一个检验周期连续3次检验都不符合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规定的[1],收回号牌和行驶证,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 。达到报废标准后 , 不得办理注册登记和转籍过户登记 。5、营运车辆转为非营运车辆和非营运车辆转为营运车辆一律按营运车辆的规定年限(8年)报废 。上述内容来源于小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 。齐齐哈尔船舶营业运输证件配发申请收费吗
在我国用于营业运输的船舶,根据相关的管理条例规定是必须要依法办理船舶营业运输证的,有了运输证才可从事相关的运输业务 , 需要办理船舶营业运输证件配发业务的人员,必须携带相关资料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的,在齐齐哈尔办理该业务需要收费吗?下面小编带大家详细地了解下 。一、齐齐哈尔船舶营业运输证件配发申请收费吗不收费二、齐齐哈尔船舶营业运输证件配发申请设定依据1.《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2017年3月1日第二次修订)“第十四条水路运输经营者新增船舶投入运营的 , 应当凭水路运输业务经营许可证件、船舶登记证书和检验证书向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水路运输管理的部门领取船舶营运证件 。”2.《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2016年12月10日修正)“第十三条 具有许可权限的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 , 向申请人颁发《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其投入运营的船舶配发《船舶营业运输证》 。申请经营水路旅客班轮运输业务的,还应当向申请人颁发该班轮航线运营许可证件 。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许可的理由 。”三、齐齐哈尔船舶营业运输证件配发申请受理条件(一)与经营者的经营范围相适应;(二)取得有效的船舶登记证书和检验证书;(三)符合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关于船型技术标准和船龄的要求;(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齐齐哈尔办理船舶营业运输证件配发申请业务时,申请人必须符合办理该业务的受理条件,申请人与经营者的经营范围相适应;取得有效的船舶登记证书和检验证书;符合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关于船型技术标准和船龄的要求;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如有其他疑问欢迎到进行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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