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机动车注销登记办理的依据是什么


湘潭机动车注销登记办理的依据是什么

文章插图
湘潭机动车注销登记办理的依据是什么
为了确保行驶安全,我国对于机动车有报废的规定,机动车达到规定的报废年限,就要去申请报废,不能再开出去行驶了,否则就是违法的 。那么湘潭机动车注销登记办理的依据是什么,小编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一、湘潭机动车注销登记办理的依据是什么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04年4月28日国务院第49次常务会议通过根据2017年10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7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第四条 机动车的登记,分为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和注销登记 。第九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报废期满的2个月前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报废期满前将机动车交售给机动车回收企业,由机动车回收企业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机动车所有人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公告该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 。2、《机动车登记规定》((2008年5月27日公安部令第102号公布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2年9月12日公安部令第124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登记规定〉的决定》修正)第二十七条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 。报废的校车、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 。第二十八条除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外,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一)机动车灭失的;(二)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三)因质量问题退车的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应当办理注销登记:(一)机动车登记被依法撤销的;(二)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 。二、湘潭机动车注销登记办理的流程1、提交申请2、审查提交的身份证明、凭证3、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号牌5、出具注销证明综合以上介绍,当机动车报废时,就要去依法办理机动车的注销登记,完成机动车注销的相关手续 , 如果不办理注销登记 , 可能会给自己带来麻烦 。如果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汽车问题,请咨询,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湘潭机动车注销登记办理地点在哪
湘潭市每年会新增一些机动车上牌的,同时每年也会有一些报废的机动车注销登记的 , 需要严格按照流程来办理的同时提交一些资料,审核通过才可以的 。最近有部分车主在咨询关于湘潭机动车注销登记办理地点在哪,下面小编整理资料给各位详细解答 。一、湘潭机动车注销登记办理地点在哪湘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本级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河东道路28号一楼车管大厅 。二、湘潭机动车注销登记办理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04年4月28日国务院第49次常务会议通过根据2017年10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7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第四条 机动车的登记 , 分为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和注销登记 。第九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报废期满的2个月前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报废期满前将机动车交售给机动车回收企业,由机动车回收企业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机动车所有人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公告该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 。2、《机动车登记规定》((2008年5月27日公安部令第102号公布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2年9月12日公安部令第124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登记规定〉的决定》修正)第二十七条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 。报废的校车、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 。【湘潭机动车注销登记办理的依据是什么】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