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一般什么时候执行


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 , 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 , 如果没有故意犯罪 , 二年期满以后 , 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 , 二年期满以后 , 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 , 查证属实的 , 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 执行死刑 。死刑立即执行判决后 , 10日上诉期内能上诉至省高级人民法院 。不上诉的判决由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 , 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执行死刑命令 , 均由省高级人民法院交付原审法院即中院执行 。原审法院接到执行死刑命令后应当在7日内执行 。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
【死刑一般什么时候执行】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 , 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 。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应当停止执行 , 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 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 , 可能需要改判的;(三)罪犯正在怀孕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 , 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才能执行;由于前款第三项原因停止执行的 , 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