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车辆报废如何申请 长沙车报废找哪个部门电话号


长沙市车辆报废如何申请 长沙车报废找哪个部门电话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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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车辆报废如何申请
车辆在使用之后会有相应的报废时间,并且我国法律也规定了车辆强制报废时间 。那么在长沙需要进行车辆报废的时候应该如何进行申请呢?这就需要大家通过本文进行了解,才能按照相关的规定办理报废手续 。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长沙市车辆报废如何申请机动车所有人持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到机动车解体厂业务部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或者到牌证管理岗等候通知收费 , 收车牌登记受理岗申请 , 对已达报废年限的车辆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 。对未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经机动车查验岗认定,符合汽车报废标准,核发《汽车报废通知单》 。二、长沙车辆报废办理流程1、申请报废更新的汽车车主领填《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报废审批申请表》一份,加盖车主印章 。2、登记受理岗申请,对已达报废年限的车辆开具《汽车报废[5]通知书》 。对未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 , 经机动车查验岗认定,符合汽车报废标准,核发《汽车报废通知单》 。3、车主持《通知书》自行选择一家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将车辆送交解体 。4、回收企业经查验《通知书》后将车辆解体并照相 。要求发动机与车辆分离,发动机的缸体应打破,车架(底盘)要割断 。5、车主持《变更表》、《XX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车辆解体照片 , 经机动车查验岗核对并签字,回收牌证 , 按规定上报审批,办理报废登记 。因此,想要进行车辆报废的时候就要按照规定进行申请,带上材料在车管所办理报废手续 。当然在办理车辆报废的时候大家要知道法律的规定,很多人以为车辆不用办理报废,这是错误的认知 , 大家需要清楚 。如果您有其他问题 , 欢迎咨询专业 。长沙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若干规定
对于长沙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若干规定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 , 今天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第一条为规范城市道路车辆通行秩序,保障城市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市区内摩托车、电动车、电动自行车、货运机动车的通行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电动车是指以电力驱动、不具备脚踏骑行功能的两轮或者三轮道路车辆 , 但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除外 。第三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坚持城市道路建设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城市道路车辆通行管理工作,科学、系统规划城市交通,加大城市公共交通投入 , 保障市民出行需要 。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市区内摩托车、电动车、电动自行车、货运机动车的通行管理工作 。市交通、城管、公用事业、财政、工商、质监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配合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第四条摩托车、电动车、电动自行车、货运机动车驾驶人应当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和管理 。第五条根据城市中心区域的道路状况和交通流量,可以限制、禁止摩托车和其他车辆的通行 。具体道路、时间、车辆种类等,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并予以公告 。第六条本规定实施前已购电动车的所有人应当凭合法有效的资料,依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具体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对已备案的电动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统一临时编号 , 发放编号牌和行车证 。按规定悬挂编号牌的电动车,在确保安全驾驶的前提下方能上道路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二十五公里 。鼓励保险公司开展电动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责任保险业务 。第七条本市市区内实行电动车总量控制制度 。具体措施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状况和交通流量制定 。第八条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应当按照《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规定 , 登记上牌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放行驶证方能上道路行驶 , 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 。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禁止销售、上道路行驶 。第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电动车备案、编号、发放编号牌、行车证和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发放行驶证不收取费用 。第十条电动车、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没有划分非机动车道的道路,应在距右侧道路边缘一点五米的范围内行驶;(二)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一点五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零点一五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零点三米;(三)电动车驾驶人必须年满十八周岁,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必须年满十六周岁;(四)电动车驾驶人不得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不得醉酒驾驶;(五)电动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不得接听手机、戴耳机;(六)电动车必须悬挂编号牌,电动自行车必须悬挂号牌;电动车编号牌和电动自行车号牌应安装在车辆正前方;(七)随车携带电动车行车证、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八)不得加装固定遮阳遮雨装置、电瓶等妨碍道路交通安全通行的装置;(九)电动车可以搭乘一名六周岁至十二周岁且身高不超过一百五十五厘米的未成年人,禁止搭乘未达到六周岁、超过十二周岁或者身高超过一百五十五厘米的人员 。(十)禁止电动车、电动自行车从事客运经营 。第十一条电动车上道路行驶时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通过有交通信号(含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指挥,下同)控制的交叉路口,遇有放行信号时,让先于本放行信号放行的车辆、行人先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服从交通警察指挥;(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在路口外慢行或者停车t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三)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车辆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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