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资人可以采用的出资方式有哪些

出资方式有哪些?
1.货币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 。
2.物理对象
实物捐助一般是机器设备、原材料、零部件、货物、建筑物和工厂等 。
3.知识产权
传统的知识产权包括商标权、专利权和著作权 。
4.土地使用权
公司获得土地使用权有两种方式 。一种是股东对土地使用权定价后向公司出资,使公司获得土地使用权 。另一种是公司向当地县级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批后以认购合同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公司按规定缴纳场地使用费 。前者是股东出资,但必须依法履行相关手续 。

5.劳务和信用贡献
虽然我国《公司法》没有明确禁止股东以劳动和债权出资,但根据股东所列投资标的,我国不允许股东以劳动和债权出资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
投资形式
出资方式是指合营各方出资的方式 。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合营各方可以用现金出资,也可以用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场地使用权出资 。
理论上,虽然任何一种财产都可以作为出资,但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出资形式,应当根据出资财产是否符合现出资标的的条件来判断 。即具有确定性、存在性、价值评估的可能性和自主可转让性的标的物可以用于出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股东不得以服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有担保的财产进行投资 。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为100% 。贡献率是不同形式的贡献占总贡献的百分比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第五十七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一人公司或个人独资公司或一股公司,是指股东持有公司全部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

2.我国公司法中的一人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的全部股份归一个股东所有 。当股东为公司法人时,股东设立的一人公司通常称为全资子公司 。
公司投资的法律风险
1.虚假出资
一旦查实,虚假投资者不仅要为自己的虚假行为承担一系列法律责任,即对其他投资者承担违约责任;承担向公司偿还出资和赔偿的责任;对公司债权人承担无限或有限的补充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
2.抽回出资
根据我国法律,情节严重的,最高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虚假出资额或者出资额10%的罚金 。
3.错误评估
虚假的出资评估可能导致评估结果得不到有关主管部门的认可,延误公司的设立或最终导致公司设立失败 。
4.投资财产的权利瑕疵
出资人交付的非货币财产权存在权利瑕疵,可能阻碍财产权转移、延迟出资履行、影响公司设立 。同时,非法使用他人财产权可能会因为在先侵权而使公司卷入一系列赔偿纠纷 。如果出资人恶意向其他出资人隐瞒资产所有权,构成犯罪的,也要承担刑事法律责任 。

【出资人可以采用的出资方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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