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号 2023内蒙古本科一批高考填报志愿时间公告


第14号 2023内蒙古本科一批高考填报志愿时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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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公告(第14号)
现将本次网上填报志愿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网上填报志愿的批次及科类
批次:本科一批 。
科类:文科、理科、蒙授文科、蒙授理科 。
二、网上填报志愿的条件
1. 高考录取系统中考生电子档案状态须为“自由可投”,其投档分(即高考总分加政策性加分,下同)须达到本科一批相应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
2. 获得相应招生院校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以下统一简称为特殊类型招生)资格的考生方可填报对应的特殊类型招生志愿 。
三、网报志愿时间
1.7月15日8:00开始填报志愿;10:00后不允许删除志愿,但可以新填志愿;10:30后既不允许删除志愿也不允许新填志愿 , 只允许修改志愿 。
2.9:00第一次发布网报志愿统计信息,以后每小时发布一次 。
3.网报志愿分段结束时间和分数段:
第14号 2023内蒙古本科一批高考填报志愿时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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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网上填报志愿流程
1.考生须提前阅读《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或阅读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平安高考”“填报志愿专栏”“2023年招生计划”中公布的相应招生计划 , 记录好拟报考院校和专业的代号;上网查询相关高校的招生章程以及“填报志愿专栏”“录取规则补充说明”中公布的相关内容,详细了解录取规则等信息 。
2.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考生服务暨网上填报志愿平台”,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和修改志愿 。
3.考生可以经常查看动态排名,在其对应分数段填报志愿截止前 , 根据排名、院校录取规则和专业要求等信息决定是否修改志愿;并根据本人拟报考院校名单或“填报志愿专栏”中最新发布的网报志愿阶段性统计信息选择修改到哪个院校或专业 。
4.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在其对应分数段填报志愿截止前可以到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打印《网上填报志愿确认信息表》 。打印后本次填报的志愿信息将不能修改;否则,以最终网上填报志愿信息为准 。
5.网上填报志愿全部结束后 , 公布网报志愿最终统计结果 。
五、投档与录取
1.网报志愿结束后,原则上高校可根据生源情况调整招生计划 。
2.按公布的投档比例和招生计划数投档 。院校在投档范围内按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若未能完成招生计划,将再次组织网上填报志愿 。
3.院校招生章程未明确录取规则的,或明确“执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制定的专业安排办法或录取规则”的,以投档分为排序成绩按招生计划1:1范围内专业志愿清的规则录取 。“填报志愿专栏”“录取规则补充说明”内有补充说明的,一并执行 。
4. 对于已投档考生,当考生录取排序成绩相同且安排录取专业出现竞争时,首先要执行国家所规定的相关优先录取政策,其次要执行高校招生章程中所明确的择优录取规定 。若高校招生章程中未明确择优录取规定,则按如下规则择优录?。憾晕目坪兔墒谖目瓶忌?nbsp;, 依次按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下同)、文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对理科和蒙授理科考生 , 依次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
5.院校招生章程中有明确的平行分(同分)处置规则 , 但又出现“省(区、市)有相关规定的 , 执行省(区、市)相关规定”、“我校规定若与国家和各省(区、市)有关政策和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各省(区、市)有关政策和文件为准”及“若录取和分专业时出现进档考生投档成绩相同 , 则按各省级招办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若相关批次无同分排序规则,则依次比较相应科目成绩排序录取 ”等类似表述的,执行院校招生章程载明的相应科目成绩排序等平行分处置规则,不执行本公告上一条载明的我区平行分处置规则 。“填报志愿专栏”“录取规则补充说明”内有补充说明的,一并执行 。
6.考生填报志愿结束后 , 如在录取过程中和结束后申请自愿放弃本次志愿,视为放弃本年度所有本科志愿的录?。隹刹渭痈咧案咦ㄅ投懒⑸柚靡帐踉盒R帐趵嘧铺崆芭闹驹柑畋ê屯兜德既?。
六、注意事项
1.填报志愿期间 , 若院校根据生源等情况调整招生计划、投档比例或其他相关内容,自治区考试中心将及时通过“填报志愿专栏”予以公布 。考生必须经常查看该专栏公布的最新信息 , 并注意阅读网上填报志愿平台提示的最新消息 。凡通过上述途径公布的信息视为已告知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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