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的补助标准 交通残疾补助标准有哪些规定( 二 )

【残疾的补助标准 交通残疾补助标准有哪些规定】4.赔偿权利人超过固定护理期、辅助器具费支付期或者残疾赔偿金支付期继续支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准备辅助器具,或者无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义务人继续支付相关费用五年至十年 。5.这种形式适用于一般人身损害赔偿,也适用于交通事故中的人身损害赔偿;赔偿系数应根据交通事故损失的责任程度确定 。二.补偿项目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收据、住院费用收据等收据,结合病历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院辩论终结前的实际数额确定 。器官恢复训练所必需的康复费用、适当的美容费用和其他后续治疗费用 , 赔偿权利人可以在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诊断书或鉴定结论,不可避免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用一并赔偿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损失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继续丧失工作的,丧失工作时间可以计算至固定伤残前一日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误工费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如果被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可以参照上一年度上诉法院所在的相同或者类似行业的从业人员的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应当按规定计算误工费;护理人员无收入或者聘用护理人员的 , 按照当地从事同级别护理的护理人员的劳动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人员人数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收入状况、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机构或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 , 可参照确定护理人员数量 。护理期应计算到受害者恢复自理能力为止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就医或转院治疗的实际支出计算 。交通费应以官方账单为准;相关凭据应与就医地点、时间、次数、次数一致 。被害人确需到其他地方治疗的,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 。受害人本人及其随行工作人员实际发生的合理部分食宿费用应予赔偿 。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费标准确定 。营养费营养费参照医疗机构意见,根据受害人残疾情况确定 。综上所述,影响交通赔偿标准的因素很多,不同的伤残鉴定等级也有不同的赔偿标准,在伤残鉴定等级中,10级是最轻的等级,是在专业机构进行的鉴定结果,私人鉴定的结果不能作为鉴定的赔偿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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