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理周期 交通事故处理期限解析


交通事故处理周期 交通事故处理期限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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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处理期限解析
"总是在河边走不可避免地会弄湿你的鞋子."如果你开得太多,你可能会遇到一些事故 。至少,小划痕是很难避免的 。在此之前,我们已经教过你发生交通事故时的处理程序和方法 。今天我们来解释一下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相关时限 。小艺温馨提醒大家不要拖延处理事故,注意以下时限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明确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相关时限 。一、现场鉴定和调解1、交警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离开现场后,应根据固定的现场证据和当事人、证人的叙述,查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确定当事人责任,并当场填写事故认定书 。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应当当场进行调解 。第二,24小时内1.交通警察应当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完成后24小时内将相关信息录入全国道路交通事故信息系统 。2.交通警察应当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撤除后24小时内,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对交通事故嫌疑人和其他当事人进行询问,及时询问证人 , 并制作询问笔录 。3.1号之前1.调解参与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 , 应当在预定调解时间前一日通知承办调解的交警 , 请求变更调解时间 。四两天之内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下简称交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2日内,将检验鉴定报告副本发送当事人 。2.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作出决定,并在2日内将当事人提出的撤回申请通知申请人 。五三天内(三天前)1.需要检验鉴定的,交管部门应当自现场勘查结束之日起3日内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身体检查应在死亡之日起3天内委托进行 。发生逃逸交通事故的,应当自查获之日起3日内对嫌疑车辆进行检查鉴定 。2.当事人对交管部门的检验、鉴定报告、事故认定意见不一致的,可以自检验、鉴定报告、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申请复检、鉴定、复核 。3.交管部门应当自收到调卷公函之日起3日内,或者根据其时限要求 , 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的原始侦查材料移送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 。4.交管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在调解时间三日前通知当事人 。5.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交管部门处理的,交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予以记录,并在3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6.交管部门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后,应当及时在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中将机动车驾驶证状态标记为扣留状态 。被扣押的机动车驾驶证被退回的,自自行退回之日起3日内解除扣押状态 。六五天之内1.检验鉴定结论确认后5日内,交管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收缴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和扣押物品 。2.需要检验鉴定的,交管部门应当自检验鉴定(或者复检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之日起5日内,依法对当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4.道路交通事故鉴定中止的原因消失,或者中止期满后伤者仍无意识或者死亡的,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5日内根据调查取得的证据制作道路交通事故鉴定书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5.上一级交管部门收到当事人的复核申请后,应当及时向原办案单位了解情况,并在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受理案件的,应当通知原办案单位提交案卷材料,原办案单位应当在5日内提交 。七七天之内1.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结束后7日内,案件主办民警应当与协办民警共同向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机构负责人提交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2.对于自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7日内无人认领、身份不明的尸体,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设区的报纸上刊登尸体鉴定公告 。八、10天内1.查验尸体后,交管部门应当制作《尸体处置通知书》,并通知死者家属在10日内办理丧葬事宜 。2.交管部门应当自现场勘查之日起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发生交通事故逃逸的,应当在逃逸人和车辆被扣押后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证明 。逃逸交通事故尚未侦破,受害人请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的,交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当事人书面申请之日起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证明 。3.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发生争议 , 各方一致请求交管部门调解的,应当自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级交管部门维持的审查结论之日起10日内向交管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4.交管部门按规定日期开始调解(造成死亡的,从丧事结束之日起开始;造成伤害的,从治疗结束时开始;因伤致残的 , 从伤残认定之日起计算;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计算),并在10日内制作调解书或者调解书 。九、20天内1.交管部门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的检验鉴定期限不得超过20日 。第10次、第30次1、登报后30日内仍无人认领的不明尸体,经提取个人鉴定样本后,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处置尸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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