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县城区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学校入转学公告( 三 )


(4)名单公示凡准予转入的学生名单,8月30日在申请转入地点相关学校的校门口公示 。经公示后无异议的学生,根据学校通知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
(五)转到区外学校就读的 , 到原就读学校打印学籍表后,直接到区外转入学校办理 。
四、其他事项及要求1.申请在赣县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的,一名学生仅能到其中一所学校预报名,重复报名者无效 。2.各义务教育学校务必严格控制班额 , 小学一至五年级班额控制在45人以内,初中七至九年级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严禁出现超标准班额、大班额情况 。
3.支付宝“赣服通”小程序、江西政务网的“赣县城区新生入学预报名系统” , 将共享公安户籍、不动产、住建等大数据信息,信息核查将以报名系统自动校验为准 。凡提供虚假证明的,将取消其预报名资格,对于触犯法律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进行查处 。
4.为落实省、市“长幼随学”政策,2023年秋季起,在小学起始年级(一年级)试点探索落实“长幼随学”实施办法 。若同一父母多个孩子中已有孩子就读城区某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其另一孩子今年秋季申请就读一年级 , 入学报名时可申请“长幼随学” 。申请“长幼随学”的 , 在报名时须由家长提交已就读子女经学校盖章的纸质学籍表 。
5.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不得接收不符合城区就读条件的学生就读 。如发现学校和教师违规招生,可向区教科体局举报 。
举报电话:0797-4437300(教育股),0797-4488710(纪检室)
五、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赣县区教育科技体育局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