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县城区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学校入转学公告


赣县城区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学校入转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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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县城区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学校入(转)学公告
为规范有序做好2023年秋季赣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
一、学区划分
(一)学区范围
1.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与2021年保持不变 。
2.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划分学区,面向全区招生 。(二)学区界定学区界定以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的户籍或家庭实际居住的法定房产所在地为依据 。
非政策优待类、非户籍类、非法定房产类之外的其它申请入学对象 , 不纳入城区公办学校学区划分范围,其入学申请经信息审查属实后,由区教科体局统筹调剂到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
二、小学一年级招生办法
(一)招生条件申请就读一年级的 , 必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含)满6周岁,并符合赣县城区公办小学入学申请条件(详见“赣县区教育科技体育局”微信公众号3月19日发布的《2023年赣县城区公办小学、初中入学(转入)申请条件》) , 且尚未在全国学籍管理系统中注册学籍 。
(二)招生计划
1.城关小学一年级11个班,招生计划494人(上学年休学1人需复学) 。
2.城关三小一年级12个班,招生计划540人 。
3.城关四小一年级22个班 , 招生计划990人 。
4.红金实验学校一年级6个班,招生计划270人 。
5.思源实验学校一年级10个班,招生计划450人 。
6.梅林中心学校一年级6个班 , 招生计划270人 。
7.稀金二小一年级6个班,招生计划270人 。以上计划仅为预计 , 实际申请入学人数低于招生计划的,以实际人数为准按标准班额开班符合城区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实际申请入学人数超出某校招生计划的,则按学位保障顺序依次保障、统筹调剂 。
(三)预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1.政策优待类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含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 , 申请就读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 , 预报名时提供家庭户口簿和相关佐证材料,在同等条件下由区教科体局按照免试就近原则优先安排 。市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预报名时提供家庭户口簿、市级相关部门认定的权威佐证材料,在同等条件下由区教科体局按照免试就近原则优先安排 。
2.城区户口类适龄儿童本人为城区公办小学招生范围内户籍的,预报名时需在平台上传户口簿(原件) 。城区户籍、房产、实际居住均一致的适龄少年儿童,预报名时另需在平台上传适龄儿童父(母)名下的不动产登记证书和该房产对应户名的连续3个月的水电使用凭证等材料(原件)
3.城区房产类
(1)适龄儿童本人户口不在城区公办小学招生范围内,但其父母在城区公办小学招生范围内购买居住性房屋且实际入住的(购买写字楼、商铺、车库等非居住性不动产建筑物的除外),预报名时需在平台上传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房管部门确认的购房合同、入住后的水电使用凭证(至少3个月)等材料的原件 。
(2)适龄儿童本人户口不在城区公办小学招生范围内,但其父母在城区保障性住房(廉租房或公租房)居住的,预报名时需在平台上传户口簿、保障性住房(廉租房或公租房)证明、入住后的水电使用凭证(至少3个月)等材料的原件 。
(3)适龄儿童本人户口不在城区公办小学招生范围内,其父母在城区公办小学招生范围内的原有房产已拆迁的,报名时需在平台上传户口簿、拆迁安置证明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
4.城区居住证类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不含赣州市章贡区、南康区、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或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 居住证核定地址位于城区小学招生范围内的,预报名时需在平台上传户口簿、赣县区公安局核发给学生父母或学生本人的已满三个月的有效居住证 。
5.城区经商务工类
(1)城区经商、办厂(企业)人员子女:适龄儿童父母须在2023年6月1日前在城区小学招生范围内取得营业执照,并且目前仍在正常经营 。预报名时需提供户口簿、营业执照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
(2)城区企业(个体工商户)务工人员子女:适龄儿童父母须在2023年6月1日前在城区小学招生范围内企业(个体工商户)务工 , 并且目前仍在正常上班 。预报名时需提供户口簿、务工企业(个体工商户)为适龄儿童父母连续购买三个月以上社保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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