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2023年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二 )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表上的证件类型一致);
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
4.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证明;
5.报考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准备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统一印制或个人下载打印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
6.报考条件中要求具备的其它材料 。
上述证件、证书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 。
(七)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
(八)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新注册的报考人员须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为2.5cm×3.5c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 。对于2019年之前在报名服务平台注册的老考生,原则上不进行照片更换 。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 。
二、考试大纲
2023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使用新版《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2021年版)》《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2022年版)》(以下简称新大纲) 。
按照《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新旧考试科目成绩认定衔接办法》,现将新旧大纲科目报考及成绩管理的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首次报考的新考生,只可报考新大纲科目 。
2、非首次报考,但档案库中无有效合格科目成绩的考生,视同为新考生,只可报考新大纲科目 。
3、旧大纲《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场地设计》《建筑结构》《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建筑技术设计》5个科目中部分科目成绩未合格的老考生,可报考旧大纲科目,或可直接报考新大纲科目 。
4、老考生不可同时报考旧大纲科目及其合并后对应的新大纲科目 。如报考旧大纲《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场地设计》,则不可报考新大纲《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如报考旧大纲《建筑结构》《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建筑技术设计》,则不可报考新大纲《建筑结构、建筑物理与设备》 。未按上述要求报考的,则考试成绩以新大纲科目为准 。
《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新旧考试科目成绩认定衔接办法》《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新旧考试科目成绩认定衔接办法》和新大纲可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以下简称注册中心)网站下载 。
网址:https://www.pqrc.org.cn/Default.aspx
三、考后公示
考后我中心将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名单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监督举报 。查实报考人员违反承诺,在考试报名时存在提供虚假信息、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四、应试人员须知
(一)报考
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 。应试人员应如实填报本人相关信息 , 并对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填报信息真实客观等作出承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不实承诺 , 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考试资格、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严肃处理 。
(二)禁止携带通讯工具、有照相或摄像功能的电子用品进入考场
禁止携带通讯工具、有照相或摄像功能的电子用品进入考场 。应试人员不得摄录试题、试卷及作答情况,更不得对外发布 。一旦发现应试人员有此行为 , 将依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严肃处理 。
(三)职业实践要求
根据《关于〈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有关事项的通知》(注建秘〔2015〕4号),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不再统一印制《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 , 报考人员可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www.pqrc.org.cn)下载《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标准格式的电子文档,打印后按照职业实践内容填写,已经持有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可继续使用 。
(四)考试使用规范、标准
根据《关于调整注册建筑师考试书目内容的通知》(注建〔2004〕6号)规定 , 注册建筑师考试使用的规范、标准以本考试年度上一年12月31日以前正式实施的规范、标准为准 。
(五)参加知识题科目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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