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口+时间 2023年秋季厦门市同安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三 )


2.各民办幼儿园要严格执行区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计划和办学规模,严格控制班生额,不得超计划招生 。若因特殊情况需突破班生规模或增加班级数量 , 须经区教育局审核批准,未经批准擅自扩大招生计划和规模的,将予以通报、处理,并责令立即整改 。
3.各民办幼儿园应建立招生宣传材料报备制度,不得进行不实宣传,应按规定将招生情况报教育局备案 。未取得办学许可的幼儿园,一律不得擅自招生 。
4.接受分级收费管理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 招生时应对符合财政补助条件的幼儿进行资格审查 。根据审查结果按与区教育局协议规定的保教费标准进行限价收费;不符合补助条件的幼儿保教费的最高限价由区级教育、发改部门按其保教费限价收费标准与补助标准之和的90%取整后确定 。幼儿园不得未审查先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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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做好残疾儿童入园工作 。各级各类幼儿园要认真贯彻《残疾人教育条例》 , 接收服务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幼儿入园,特别要做好轻度智障儿童的随班就读工作 , 不得歧视或拒收 。
2.加强招生服务工作
各幼儿园要积极简化招生报名手续 , 加强与有关部门的信息共享,推进网络报名方式,做好招生对象的确认工作,方便群众 。招生期间要设置专门的办事窗口或咨询处,公布招生咨询电话,对家长咨询的问题要给予明确答复,引导不符合片区招生条件的适龄幼儿选择其他幼儿园 。
要增强法制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做好家长的工作,及时化解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 。严禁推诿和上交矛盾现象,自觉维护招生秩序,保证社会稳定,确保今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
3.加强招生工作监督检查
各幼儿园在招生过程中不得对入园幼儿或家长进行测试或变相测试 。应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 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 , 严格遵守招生工作纪律,共同维护教育公平 。
区教育局招生咨询电话:7022535
各园招生咨询电话见附件,公办园咨询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
七、其他
本《招生工作意见》自发文之日执行,有效期1年 。
本《招生工作意见》由同安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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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下载:附件5 同安区幼儿园2023年秋季政策性照顾入园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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