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注册建筑师 2023年度赣州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 二 )


3.考试结束后,应试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4.应试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 。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应试人员应进行现场人工核查 , 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应试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 。应试人员撤回承诺后 , 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应进行现场人工核查,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
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
四、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见《2023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科目时间表》(附件3) 。
五、考试大纲
2023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使用新版《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2021年版)》《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2022年版)》(以下简称新大纲) 。
按照《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新旧考试科目成绩认定衔接办法》,2023年起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科目由9科调整为6科 。为做好新旧大纲考试平稳过渡,我们将对涉及调整的旧大纲《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场地设计》《建筑结构》《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建筑技术设计》5个科目在2023年进行收尾考试,5个科目中部分科目未合格的考生,可继续按旧大纲参加未合格科目的考试,或直接参加新大纲对应科目的考试 。2024年起不再进行旧大纲上述5个科目的考试 。
《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新旧考试科目成绩认定衔接办法》《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新旧考试科目成绩认定衔接办法》和新大纲可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以下简称注册中心)网站下载 。
网址:点击进入
六、报名办法
报名分网上注册登记及告知承诺、报名信息核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四个阶段 。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表见附件5 。
(一)网上注册登记及告知承诺
应试人员登录江西人事考试网(点击进入)查看有关考试文件及报名流程 。本考试实行诚信报名、诚信考试 。应试人员应尽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考条件说明 。应试人员同意填报(预留)的手机号码接收本次考试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考试违纪违规处理的告知和处理决定等信息),且能正常显示短信、彩信内容 。
应试人员报名时必须承诺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 。应试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
(二)报名信息核查
1.网上在线核查
应试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网上报名系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接口等方式对应试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 。
应试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 。
在线核验通过的应试人员应由各单位统一将《注册建筑师考试报名汇总表》(附件6,电子版),提交到所在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自2023年报名起,如应试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报名地考试机构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并接受现场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点击进入)内容 。由于办理学历学位验证/认证需要一定时间,请应试人员提前安排好验证/认证事宜,以免影响报名 。
2.现场人工核查
下列应试人员须进行现场人工核查:
(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3)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4)撤回承诺申请的 。
需要现场人工核查的应试人员应携带《资格考试报名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和《注册建筑师考试报名汇总表》(附件6,电子版)到所在单位报名,准备好报考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料,原则上由各单位统一组织到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资格初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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