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2023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通知


广西2023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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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广西考区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广西2023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通知】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23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39号)精神,为做好2023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广西考区考务工作 ,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场设置
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于10月14日、15日、21日、22日举行,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于10月14日、15日举行 。考试科目及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 。
本次考试考场设置在南宁市,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
二、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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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专业、学历或职称及工作时间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取得建筑学硕士以上学位或者相近专业工学博士学位,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2年以上的;
 ?。?)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或者相近专业工学硕士学位,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
 ?。?)具有建筑学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或者具有建筑学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7年以上的;
 ?。?)取得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或者取得工程师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
 ?。?)不具有前四项规定的条件 , 但设计成绩突出,经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认定达到前四项规定的专业水平的 。
第(3)项至第(5)项规定的人员应当取得学士学位 。
2. 职业实践要求
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考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 。报考人员应准备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统一印制或个人下载打印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以供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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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具有建筑学或者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2年以上的;
2. 具有建筑设计技术专业或者相近专业大专毕业以上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
3. 具有建筑设计技术专业4年制中专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
4. 具有建筑设计技术相近专业中专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7年以上的;
5. 取得助理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 , 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 。
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说明见附件2 。
三、考试报名告知承诺
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认真阅知以下要求:
 ?。ㄒ唬┏安皇视酶嬷信抵啤钡娜嗽蓖?nbsp;, 其他所有报考人员均可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或“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 。
“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是指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以及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 。
报考人员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作出承诺后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
 ?。ǘ┍既嗽毖≡瘛安捎酶嬷信抵啤狈绞奖?,须承诺本人已经知晓报考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 , 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 , 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须本人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以下简称《告知承诺书》),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 , 不允许代为承诺 。
“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撤回承诺”、“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以及报考免试科目的报考人员 , 须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经考试组织机构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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