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自考报名入口 2023年10月自学考试报名通知( 二 )


3.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遵守考场规则,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 , 招生考试机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 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犯罪的,由考点或招生考试机构协助当地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
五、收费标准
考务费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自学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批复》(吉省价综号[2012]8号)文件规定收取,收费标准为45元/生·科次 。
六、其他事项
1.考试开考前一周,考生可登录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自行打印《自学考试通知单》 。参加考试时考生需要携带《自学考试考试通知单》、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 。
2.考生如需办理省内合档、信息更正等业务 , 应在报名期间到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
3. 从2023年10月起,停考以下两个专业:能源与动力工程080501(原:电厂热能动力工程080502)和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080601(原: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080605)2个本科专业 , 停考过渡期为3年(2023年下半年至2026年上半年),过渡期间不再接受新生报名 。自2026年下半年不再安排该专业的课程考试,2027年下半年开始不再办理毕业 。
附件:自学考试考生照片要求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2020年10月自考报名入口 2023年10月自学考试报名通知】2023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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