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县教育局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报名须知( 二 )


2.城区初中
(1) 树人学校初中部
A、树人学校在校在籍的小学毕业生直接升入树人初中
B、城区内新华路以北、北环路以南、乾宁街以西、文化大街路以东(凭房产证、户口簿) 的小学毕业生 。
C、清州镇司马庄、李家窑村户籍的毕业生;
(2) 青县第二中学
A、除树人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外,城区内铁路以东的小学毕业生及城区内铁路以西、乾宁街以东、南环以北的小学毕业生;B、唐家窑、南拨子、八里堂、潘家庄、后王庄、大陈庄、小陈庄、胡白庄、齐家圈、耿官屯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C、马厂镇和农场辖区内村庄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
D、马厂镇、农场辖区内的随迁人员子女先登记,!然后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3) 青县第六中学
A、除树人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外,招收城区内新华路以北、北环路以南、文化大街以西、西新街以东及电力小区(凭房产证户口簿) 的小学毕业生;
B、上伍乡辖区内村庄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C、王牌庄、小张庄、东马桥、乌牛、也马庄、老君庄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
D、上伍乡辖区内及城区内文化大街以西的随迁人员子女先登记,然后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4) 实验中学
A、除树人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外,招收城区内新华路以南乾宁街以西、西新街以东(不含电力小区) 及铁路以西、南环以南(凭房产证、户口簿) 的小学毕业生;
B、清州镇下列村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八里庄、罗店、泉流庄、前营、侯营、幸福村、兰辛庄、刘缺屯、谭屯、柳河屯、摆渡口、南张庄、陈奎庄、张齐庄、代园鲍咀、岳圈、靳刘庄、小堤、双庙堤、王呈庄村 。
C、城区内文化大街以东的随迁人员子女先登记,!然后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5) 盘古文武学校
面向全县招收初一新生 。
三、招生办法
(一) 幼儿园招生
按照国家规定,全县幼儿园本着“就近入园”的原则招收适龄儿童(年满三周岁) 。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房产证及儿童的户口簿、儿童医学出生证明、儿童预防接种卡到幼儿园报名 。
各级各类幼儿园要严格按上级规定控制班容量(按标准小班20-25 人) , 如果班容量不足,可随时补招 。
(二)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
1.小学招生
(1) 各乡镇由中心学校本着“就近入学”的原则统一组织小学招生 。
(2) 县城城区内的实验小学、树人学校小学部、第二实验小学、第三实验小学、第四实验小学、清州镇中心学校、李家镇小学、华北油田一机厂学校、唐窑小学、育红小学、五王庄小学严格按照县教育局规定,实行划片招生 。
各城区小学适龄儿童报名所需证件:
A、有学校招生范围内户口和住房且实际入住的 。D户口簿(父母与孩子同一户籍,迁入时间暂定为 2023 年 6 月 30 日之前); 2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父母的房证或购房合同(交房日期为2022 年 12月 31 日之前) 及正式发票; @儿童预防接种卡; 4儿童医学出生证明 。
B、只有学校招生范围内户口、没有住房的 。户口簿 (父母与孩子同一户籍,迁入时间暂定为 2023 年 6月 30 日之前) ;@范围内租房合同 (签订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31日之前) ;@儿童预防接种卡;儿童医学出生证明 。
C、只有学校招生范围内住房且实际入住、没有范围内户口的 。D户口簿 (父母与孩子同一户籍,迁入时间暂定为 2023 年6 月 30日之前) ;2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父母的房证或购房合同(交房日期为 2022 年 12 月 31 日之前) 及正式发票;@儿童预防接种卡:4儿童医学出生证明 。
D、适龄儿童与祖(外祖) 父母长期同户同住的带以下材料:0户口簿(同一户籍,迁入时间暂定为 2023 年6月30 日之前):2产权人为其祖 (外祖) 父母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交房日期为2022 年 12 月31 日之前) 及正式发票 (该套住房当年原则上只安排一个学位) ; @父母双方的无房证明; @儿童预防接种卡:6儿童医学出生证明等先到学校报名登记,然后由教育局根据各校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
E、随迁子女有在城区学校入学需求的由家长持监护人的居住证、学生户口簿(父母与孩子同一户籍,迁入时间暂定为 2023年 6月 30 日之前) 原件及复印件、儿童医学出生证明、儿童预防接种卡统一到清州镇中心学校报名 。由清州镇中心学校根据招生情况分配到相应学校,由教育局核准后入学 。
(3) 各小学采集新生基本信息与招生工作同步进行,按规定时间完成电子学籍系统相关操作 , 进行新生注册 。
2.初中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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