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县教育局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报名须知


青县教育局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报名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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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原则
(一)县域内的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 , 推进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 。学校不得采取各种形式的考试、考核、测试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禁将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
(二) 根据冀教基[2023]4 号文的规定“公办义务教育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 , 根据本行政区域内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和规模、行政区域、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招生片区范围; 随迁子女入学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学校接受为主’的原则 , 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全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实行划片、就近、免试招生 。任何学校不得跨片招生,更不得招收择校生和变相择校生借读生,各学校招生计划不得随意突破,不得自行组织考试、录取和招生 。
二、招生范围
(一) 幼儿园
1.全县具备办园资格的各级各类幼儿园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管理条例》的规定招生 。
2.城区内公办幼儿园招收城区内适龄幼儿入园 。青县实验纠儿园招收城区内铁路以西的适龄幼儿 。青县第二实验幼儿园 , 在满足原石油适龄幼儿入园的基础上,招收城区内铁路以东的适龄幼儿 。青县第三实验幼儿园招收城区内铁路以西的适龄幼儿 。
3.乡镇幼儿园由各乡镇中心学校统一组织,本着“就近入园的原则进行招生 。要以园为主,办班为辅 。
(二) 小学各级各类学校要保证适龄儿童(满 6 周岁) 全部免试就近入学
1.各乡镇由中心学校本着立足实际,统筹谋划 , 就近入学适度规模的原则,依据本乡镇实际确定好所辖小学的发展规模及招生计划,统一组织本乡镇小学招生 。
2.城区内小学
(1) 青县实验小学招收城区内铁路以西、文化大街以东、新华路以南、南环路以北(家和丽都小区除外) 及铁路以西、南环以南、运河以东 (凭房产证、户口簿) 的适龄儿童 。
(2) 树人学校小学部招收城区内铁路以西、文化大街以东.北环路以南、新华路以北(乾宁街以西、文化大街以东、城里新村公路以南、新华路以北有意愿去城里小学的除外) 及阳光城市小区和观湖一品小区(凭房产证、户口簿) 的适龄儿童及以下三类情况的适龄儿童: A、具有城区户口的留守儿童; B、本县孤儿;C、符合县委、县政府相关文件规定的人员的子女 。
(3) 青县第二实验小学招收城区内运河以西、南环路以南(凭房产证、户口簿) 和家和丽都小区(凭房产证) 及清州镇双庙堤村、王呈庄户籍的适龄儿童 。
(4) 青县第三实验小学招收: A、城区内西环路以西、西新街以东(凭房产证、户口簿) 的适龄儿童; B、城区内文化大街以西、西环以东、小洋人与城里新村之间小路以北、振兴路以南(凭房产证、户口簿) 的适龄儿童; C、清州镇王牌庄、小张庄东马桥、乌牛庄、七马庄、老君庄村户籍的适龄儿童 。
(5) 青县第四实验小学招收城区内文化大街以西、西环路以东、小洋人与城里新村之间小路以南、南环以北(凭房产证户口簿) 及清州镇小堤村户籍的适龄儿童
(6) 李家镇小学招收城区内铁路以东、东环以西 (凭房产证、户口簿) 的适龄儿童和适龄随迁子女 。
(7) 华北油田一机厂学校在满足原石油适龄儿童入学的基础上 , 招收城区内东环路以东(凭房产证、户口簿) 的适龄儿童和适龄随迁子女 。
(8) 唐窑小学招收城区内铁路以西、北环以北(凭房产证户口簿) 和唐窑、南八潘三村户籍的适龄儿童和适龄随迁子女 。
(9) 清州镇中心学校招收城里以及以下片区(乾宁街以西文化大街以东、城里新村公路以南、新华路以北) 有意愿在城里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和适龄随迁子女 。
(10) 育红小学招收代家园、鲍咀、岳家圈、靳刘庄村户籍的适龄儿童和适龄随迁子女 。
(11)五王庄小学招收本辖区内各村户籍的适龄儿童和适龄随迁子女 。
(12) 盘古文武学校一年级停止招生 。
(三)初中
1.乡镇初中各乡镇中学本着立足实际,统筹谋划,就近入学,适度规模的原则,依据本乡镇实际和小学毕业生数确定好初中招生计划,及时掌握学生外出就读情况,确保小学毕业生全部免试升入初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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