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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抽血以后多久逮捕
1.酒驾抽血后多久才被逮捕?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 , 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上述审查起诉期限是指犯罪嫌疑人已经被羁押的事实,但法律对犯罪嫌疑人未被羁押没有规定审查起诉期限,但检察机关应当抓紧时间审查,不得拖延时间 。法定办案期限主要根据司法机关的办案水平和实际需要来考虑 。有必要确保司法当局有足够的时间审查案件 。比如在审查案件的过程中,检察院要讯问犯罪嫌疑人 , 询问证人和被害人,核对各种证据,有的还要进行技术鉴定 。证据不足的,检察院可以自行调查 , 确保准确无误 。同时要防止办案时间过长 , 造成案件长时间拖延,不利于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上述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间,基本符合我国国情 。这里要注意两种情况 。一是人民检察院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需要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在公安机关一个月内完成补充侦查后重新计算审查期限,移送人民检察院起诉 。二是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时,发现案件依法属于另一检察院而非自己管辖,或者上级人民检察院指定案件交由另一检察院管辖,变更管辖后的人民检察院应当重新计算审查期限 。二、司法解释喝酒时,酒精的刺激让人兴奋,不知不觉就会喝多 。当酒精在人体血液中达到一定浓度时,人对外界的反应和控制能力会下降,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也会下降 。对于醉酒司机来说 , 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越高,发生车祸的概率就越大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 处六个月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 处十日以下拘留 , 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 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五千元罚款 ,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十九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 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证条件;考试合格后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核发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 。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能够达到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证要求 ,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试合格的 , 可以向中国颁发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第二十条机动车驾驶培训实行社会化,交通主管部门对驾驶培训学校和驾驶培训班实行资质管理,其中拖拉机驾驶专业培训学校和驾驶培训班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进行资质管理 。驾驶培训学校和驾驶培训班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学生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驾驶技能培训,确保培训质量 。目前,醉驾的认定是通过检测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来确定的 。因此 , 在发现驾驶员有酒驾行为后,公安机关应立即对其进行控制,并按要求进行血液检测 。达到醉驾标准的,应当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司法实践中,司法机关应当在规定期限内作出是否逮捕驾驶人的决定 。醉驾出车祸交警出警没抽血是否合理
1.交警酒驾后不抽血合理吗?不合理 。酒驾后抽血没有明确的时间限制 。一般只要抓到就当场查 。醉驾验血分为两种情况:1、驾驶员酒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需要检测事故当事人的血液酒精含量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七条,需要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现场勘查结束后三日内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第三十八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期限,约定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 。超过20日的 , 应当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60日 。2.驾驶人因酒后驾驶被交警查获,对酒精呼气试验等方法检测的酒精含量结果有异议或者拒绝配合酒精呼气试验等方法检测的,需要检查当事人血液酒精含量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第三十四条规定:检查车辆驾驶人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精神药品、麻醉药品的含量,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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