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航天工业部航天产品工艺技术攻关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航天产品(以下简称产品)研制过程中关键工艺技术的攻关(以下简称工艺攻关)管理,保证产品制造质量,加速产品研制进程,提高生产效率和制造工艺水平,降低产品成本,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工艺攻关是产品研制中的重要环节,其任务是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包括工艺方法、工艺手段和测试设备及其相关的技术),解决产品研制中出现的工艺技术难题 。突破关键工艺技术可以缩短产品的研制周期,完善和稳定生产工艺,并能为产品的设计定型、工艺定型和批量生产奠定可靠的基础 。按照攻关成果而形成的工艺文件、工艺装备,应能生产出符合设计要求、质量稳定的产品 。第三条 凡属技术难度大、制造工艺不稳定、质量难以保证和明显影响产品研制周期的工艺技术,均可列为工艺攻关项目 。第四条 工艺攻关要按照产品研制程序分阶段进行,实行分级管理 。工艺技术难度不大的一般项目属厂(所)级管理项目,难度较大、攻关周期较长、攻关经费数额较大的项目属院级管理项目;难度大、周期长和攻关经费数额大(战略型号暂定15万元以上,战术型号暂定6万元以上)的项目属部级管理项目 。第五条 工艺攻关要充分利用已有的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备,并尽可能同技术改造相结合,更新工艺手段,以缩短攻关时间,降低攻关经费,保证攻关质量和按时完成任务,同时提高产品的制造工艺水平 。第六条 工艺攻关要按照大力协同的原则,充分发挥航天系统高等院校、工艺研究所的作用 。第二章 组织管理第七条 工艺攻关项目实行部、院(局、基地、总公司、以下简称院)、厂(所)三级管理,厂(所)的工艺管理部门主要负责攻关项目的立项申请、项目论证、计划编制、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总结鉴定等方面的组织管理工作,部、院的工艺主管部门则负责攻关项目的立项审查批准、计划编制、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参与项目论证及总结鉴定工作 。第八条 工艺攻关项目进展情况由各级工艺管理部门会同计划部门进行考核;攻关的作业计划由厂(所)的生产调度部门组织实施;技术问题由工艺师系统协调处理 。第九条 各院要及时对部、院管理的工艺攻关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情况每半年报部工艺主管部门一次 。第三章 攻关程序第十条 立项申请
1.各厂(所)的工艺师系统在进行产品设计文件的工艺性审查时,根据产品的设计要求和制造难点,提出工艺攻关项目,并填写《航天产品工艺攻关立项申请表》(附件一,以下简称《立项申请表》),报本单位的工艺管理部门 。
2.工艺管理部门对需报院、部管理的攻关项目要及时同计划部门协商和提出立项意见,并商院或部的工艺主管部门确定工艺攻关项目和管理级别 。
3.对工艺技术准备和研制生产过程中,碰到的新的工艺技术难点,凡符合工艺攻关条件的项目,工艺师系统也应及时填报《立项申请表》和履行攻关审批程序 。第十一条 项目论证
1.各厂(所)的工艺管理部门要按照《立项申请表》组织编制《航天产品工艺攻关项目论证报告及计划任务书》(附件二,以下简称《论证报告》) 。
2.由厂(所)总工艺师(或总工程师)主持对《论证报告》进行可行性审查,提出评审意见 。厂(所)级管理的项目经总工程师(或主管领导)审批后组织实施,院和部管理的项目需将《项目申请表》和《论证报告》一式三份报院、部的工艺主管部门审批和备案 。
3.各厂(所)的工艺管理部门要及时填报《工艺攻关项目汇总表》(附件三),经各院工艺主管部门综合汇总后报部备案 。第十二条 编制计划
经批准后的攻关项目,部、院的工艺主管部门要分别编制和下达攻关计划,各厂(所)也须将其列入本单位的科研生产实施计划,并负责落实攻关经费 。第十三条 攻关试验
1.各厂(所)的工艺管理部门应按照攻关计划的要求和《论证报告》的内容,组织力量迅速开展攻关试验工作 。

【航空航天工业部航天产品工艺技术攻关管理办法】2.攻关试验过程中,各级工艺管理部门要及时做好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攻关小组成员(或项目负责人)要认真做好试验的原始记录,及时进行工艺技术分析,整理试验数据,必要时应分阶段写出技术小结 。第十四条 总结鉴定
1.工艺攻关项目完成后,要及时进行技术总结,写出工艺技术攻关总结报告(附件四)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