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失业了 失业金能领多少钱

失业保险金是国家规定的一种待遇,是对尽到了缴纳失业保险费义务的失业人员的一种补偿,是失业人员应得的权益,如果真的遇上失业的情况,一定要主动申请,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
而且,缴纳失业保险后可以领取的待遇除了失业保险金以外,还有多种额外的优待 。
下面,我从失业人员的各项待遇、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发放标准、可领期限、领取方式这5个方面进行介绍 。
首先,介绍一下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需要符合三个条件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 。
权利和义务是相对应的,想要享受待遇,必须要尽到缴费的业务 。而且,为了规避恶意套取失业保险待遇的情况发生,设置了一年的等待期 。
一般而言,正规企业不会逃避缴纳社保的责任,只要工作满1年就能符合条件;但是,不少小微企业为了节约用工成本,不愿意给员工缴纳社保,这就导致工作满1年也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情况发生 。
因此,大家工作后要关注企业是否尽到了参保的职责,如果遇到企业未参保的情况,一定要尽早依法维权,保障自身的利益 。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
这个条件稍微有点拗口,简单来说,除了本人主观意愿选择离职的情况外,都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
详细来说,大致包括以下几种;
1、公司遇到注销、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等情形终止劳动合同的;
2、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3、公司与个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4、公司辞退、开除劳动者的,例如劳动者因为违法被公司开除也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5、因公司责任、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例如公司没有按时足额发放工资而提出辞职,也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
为了提高老百姓办事效率、优化政务服务,目前,申请失业保险金和办理失业登记是在一个窗口同时进行、一同办理 。
其次,介绍一下失业人员可以领到的各项待遇 。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后,失业人员可以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其实不止失业保险金一种,常见的还有以下几种:
1、免费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 。
为了避免失业人员因病致贫,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同时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医保待遇 。
具体的参保手续由社保局办理,费用由政府承担,个人既不用掏一分钱、也不用办理手续,非常方便 。
值得注意的是,医保待遇的享受时间和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时间是一致的 。
2、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
这是为了减轻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众生活造成的影响而设置的一种补贴,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当然金额一般不大 。
3、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因病死亡的,遗属可以按照规定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

4、除此之外,失业人员还有职业培训、失业补助金等待遇,暂不展开 。
值得注意的是,不管是哪种失业保险待遇,想要享受都有一个共同的前提——就是必须要领取失业保险金才行 。
所以,失业保险金是一切待遇的基础!
再次,介绍一下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七条、《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八条,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要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低保标准 。
同时,人社部2017年下发文件,要求将失业保险金的标准逐步提高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具体由各省自行规定 。
目前,各省都相继上调了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以我所在的浙江为例,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是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目前,杭州市区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是2280元,失业保险金就是1824元/月 。
然后,介绍一下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失业人员在失业之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失业保险金的最长领取期限是12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最长领取期限是18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最长领取期限是24个月 。
具体的领取期限由地方政府决定,浙江的规定是缴费满1年的可以领2个月,之后每多缴8个月可以多领1个月 。例如,缴费5年后失业,可以领取8个月;缴费9年后失业,可以领取14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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