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强基计划招生简章2022 浙江大学2023年强基计划招生( 二 )


2.确定录取名单
全程参加学校所有项目考核的考生,方可进入学校综合成绩排序 。
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和在相关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名额,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投档规则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 。同分排序规则:依次按学校测试成绩、学校测试的笔试成绩、高考成绩、高考语文成绩、高考数学成绩、高考英语成绩排序 。
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所在省份同一招生组别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我校追加计划予以录取 。
7月5日前,学校招生工作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
四、培养特色
(一)“荣誉学院+本研衔接”的培养体系
纳入荣誉学院培养体系:依托竺可桢学院实施“特别培养”,着力培育知识、能力、素质、人格俱佳的新时代拔尖创新人才 。构建更紧密的本研衔接:单独制定本硕博衔接培养方案,大四提前对接研究生培养,保证本研有机衔接 。配备更专业的导师队伍:从入学开始配备德育导师和专业导师,实施分专业的就业工作规划,实现人生和学术的全面领航 。
(二)“基础学科+特色方向”的专业体系
培育更一流的专业品牌:强基计划招生专业均为浙江大学高峰学科及一流骨干基础学科建设专业,专业方向设置根据国家战略需求进行了系统优化设计,确保“强基计划”人才培养质量 。
(三)“通专跨+国际化”的课程体系
强化更扎实的基础训练:推行通识教育、专业教育、交叉培养的深度融合,推进“导师制、小班化、个性化、国际化”创新培养 。推进更顶尖的国际合作:与世界顶尖大学合作全面实施高质量国际化培养 。开拓更畅通的成长渠道:设有竺可桢奖学金、十佳大学生等各类奖学金和荣誉称号 。本科阶段在海外交流实践、基层实践计划项目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研究生阶段加大发展性资助,在博士生学术新星计划、博士生海外联合培养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 。
(四)“科教协同+产教融合”的平台体系
塑造更卓越的创新能力:以“基于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创新”和“基于紧缺关键领域创新的创业”为导向,全链条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建设校内外创新创业实践和孵化基地,支持学生在高水平竞赛和成果转化活动中提升创新创业能力 。强化更深度的科教协同:依托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前沿科学中心、集成攻关大平台、国家基金委基础科学中心、之江实验室等重大科研平台所承担的重大科研任务,支持学生参与基础研究、前沿交叉研究和颠覆性技术攻关,切实增强学生的创新意识和科研攻关能力 。对接更宽广的实践平台:引入行业导师、国家重大工程技术总师参与协同育人,支持学生在高水平竞赛和成果转化活动中提升创新创业能力 。
五、其他说明
(一)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直接或汇总各中学报考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后上传至报名系统 。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 。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 。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
(三)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不转专业,本科阶段转专业范围原则上限于本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之内 。
(四)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入围高校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
(五)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将另行通知 。
(六)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在浙江大学招生工作小组的领导下,由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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