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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过期 。参保人员产生的符合生育零星报销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自发票开具2年内可至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销 。
?零星报销条件
城乡医保:
参加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自费垫付的医疗费用如符合政策规定,可申请零星报销:
(一)在异地发生的医疗费用 。
(二)因突发急、危、重病抢救发生的医疗费用 。
(三)因第三人侵权行为造成伤病 , 经法律文书证实应由参保人员本人承担的医疗费用 。
(四)经鉴定,不属于工伤保险或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 。
(五)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欠费补缴或退休待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 。
(六)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 。
(七)发生的其他符合零星报销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 。
职工医保: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发生的医疗费,可办理零星报销:
1、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的产前检查及分娩;
2、用人单位中断或未足额缴费、职工劳动关系转移原因造成生育保险关系中断三个月内的产前检查及分娩、流(引)产费用;
3、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的分娩;
4、异地分娩及计划生育手术;
5、因抢救在非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6、输精管绝育及复通术 。
【南京生育险多久不报销过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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