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用益权简述 用益权


关于用益权简述 用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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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伴们,你们好,小龙今天来谈谈以上用益权,关于用益权简述问题,那么下面分享给大家一起了解下吧 。
1、用益权是对他人所有之物享有的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
2、源于罗马法,后为大陆法系民法所承受 。
3、按法国和德国民法典的规定,用益权依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意思设定 。
4、权利一经设定,财产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即移转于用益权人 。
5、对消耗物,用益权人即为物之所有人 , 有权进行处分 , 对非消耗物,用益权人在维持其原来经济用途的前提下,有权按通常的经营方式或与所有人商定的方式处理 。
6、用益权消灭时 , 用益权人应以终止时的状态返还财产,其价值低于设定当初的估价时,应向所有人补偿其不足部份的金额,价值高过设定时估价的,财产所有人应向用益权人返还其超过部分金额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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