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于成龙几品官

【清朝于成龙几品官】

清朝于成龙几品官

文章插图
1.于成龙一品官,于成龙(1617年9月26日-1684年5月31日),字北溟,号于山,山西永宁州(今山西省吕梁市方山县)人 。
2.清初名臣、循吏 。
3.清顺治十八年(1661年),于成龙被任命为罗城县知县,在任上明确保甲制度,百姓安居乐业 , 全力耕作土地 。
4.康熙六年(1667年),于成龙升任四川合州知州 。
5.后迁任湖广黄州府的同知和知府 , 历任代理武昌知府,福建按察使,布政使、巡抚和总督等职 。
6.康熙二十年(1681年)入京觐见 , 升任江南江西总督 。
7.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朝廷命令于成龙兼管江苏、安徽两地巡抚的政事,不久便在任上去世 。
8.被康熙帝追赠为太子太保,赐谥“清端” , 有《于清端政书》八卷等著作传世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