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标准如何定的?是什么?


宝鸡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标准如何定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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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职工医保共济门诊报销待遇标准
普通门诊费用起付标准:一级医院50元/次、二级医院60元/次、三级医院100元/次 。
最高支付限额:在职职工500元,退休职工900元,普通门诊医疗统筹年限额不予结转 。
报销比例:在职职工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6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55%,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50% 。
【宝鸡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标准如何定的?是什么?】 退休职工在各级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相对于在职职工均提高5个百分点 。也就是退休职工: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65%,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60% ,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55% 。
个人账户明确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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