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2023年惠民惠农补贴新规清单:共47项补贴新规!


山西省2023年惠民惠农补贴新规清单:共47项补贴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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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山西省2023年惠民惠农补贴新规清单
1、农村离任“两委”主干生活补贴
补助标准:累计任满村“两委”主干满9年的,每人每月发放不低于100元的生活补贴 。
任职时间每增加3年,补助标准要有所提高 。
任职期间受盛市、县级表彰、奖励的,要适当增加补贴标准 。各地要建立健全正常增长机制,视财力情况适时调整补助标准,确保补贴逐步提高 。其中,省级补助标准为35元/人*月 。
2、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补助
补贴对象:大中型水库的农村移民 。
补助标准:600元/人 。
3、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补贴对象: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 。
补助标准:67元/亩 。
4、农机购置补贴
补贴对象: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
补助标准:定额补贴 。根据产品性能、参数设置档次,同一档次产品补贴标准相同 。
5、新一轮退耕还林现金补助
补贴对象:新一轮退耕还林农户 。
补助标准:新一轮退耕还林每亩退耕地补助1200元 , 五年内分三次下达 。第一年500元,第三年300元,第五年400元 。
6、上一轮退耕还生态林到期面积抚育补助
补贴对象:上一轮退耕还生态林完善新规补助到期的农户 。
补助标准:上一轮新规到期退耕还生态林抚育每亩退耕地补助100元,自新规到期次年起分五次下达,每年20元 。
7、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延长期补助
补贴对象: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农户 。
补助标准: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每亩退耕地补助500元,分五次下达,每年100元;还草延长期每亩退耕地补助300元,分三次下达,每年100元 。
8、非国有生态保护补偿
补贴对象:非国有的国家级公益林权益人 。
补助标准:非国有的国家级公益林每年每亩补助16元,其中林权权利人补偿兑现金额度应根据各县自行制定的标准执行 。
9、生态护林员补助
补贴对象:原国定贫困县聘用的建档立卡管护人员 。
补助标准:国家按照10000元/人测算,我省结合实际平均补助标准为7300元左右,36个县标准不统一 。
10、雨露计划
补贴对象: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已脱贫家庭和监测帮扶对象家庭的子女初中、高中毕业后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含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的在校学生 。
补助标准:每生每年给予3000元的资助 。
11、农村危房改造
补贴对象: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意外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新规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 。
补助标准:各市、县(市、区)依据本地农村危房改造方式、建设标准、成本需求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合理确定不同类型、不同档次的补助标准 。
12、一次性创业补贴
补贴对象: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毕业年度和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以及在职或离岗创业且所创办市场主体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事业单位科研人员,根据带动就业人数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
补助标准:每带动就业1人不超过1000元 , 总额不超过5000元 。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先行申领补贴资金的50% 。
13、求职创业补贴
补贴对象: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全日制中职毕业生可享受每人12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1.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2.来自贫困残疾人家庭,持残疾人证的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3.来自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4.由有关部门审核后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5.持证残疾人;6.获得校园地或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资助的 。同时符合以上两种及以上类别的毕业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种类别申报 。
补助标准:1200元/人 。
14、残疾人机动轮椅燃油补贴
补贴对象:山西省户籍持有残疾人证 , 拥有代步机动轮椅车的下肢残疾人 。
补助标准:260元/年/车 。
15、伤残人员残疾抚恤资金
补贴对象:伤残人员 。
补助标准:因战一级116270元/年,因公一级111560元/年,因病一级106900元/年,因战二级105220元/年,因公二级98770元/年,因病二级94190元/年,因战三级92320元/年 , 因公三级85970元/年,因病三级79770元/年,因战四级75670元/年,因公四级67680元/年,因病四级61620元/年,因战五级59100元/年,因公五级51200元/年,因病五级47110元/年,因战六级46170元/年,因公六级43290元/年,因病六级36230元/年,因战七级34780元/年,因公七级30840元/年,因战八级21960元/年,因公八级19910元/年 , 因战九级18240元/年,因公九级14510元/年,因战十级12810元/年,因公十级10850元/年 。
16、“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和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
补贴对象:“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和病故军人遗属) 。
补助标准:烈属36910元/年,因公牺牲军人遗属31410元/年,病故军人遗属29280元/年烈属36910元/年,因公牺牲军人遗属31410元/年,病故军人遗属29280元/年烈属36910元/年,因公牺牲军人遗属31410元/年,病故军人遗属29280元/年 。
17、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部分原8023部队及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生活补助
补贴对象: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部分原8023部队及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 。
补助标准:9600元/年 。
18、在乡老复员军人定期生活补助
补贴对象:在乡老复员军人 。
补助标准:抗日战争时期入伍23440元/年,解放战争时期入伍22740元/年 , 1949年10月1日后至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22640元/年 。
19、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定期生活补助
补贴对象:带病回乡退伍军人 。
补助标准:9720元/年 。
20、部分烈士子女(含1949年10月1日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的子女)定期生活补助
补贴对象:年满60周岁烈士子女(含1949年10月1日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的子女) 。
补助标准:7740元/年 。
21、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的老年生活补助资金
补贴对象: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 。
补助标准:每服一年义务兵每年补助648元 。
22、部分残疾人员护理费
补贴对象:一至四级分散安置的残疾军人和移交安置且因患精神病被评定为五级和六级的残疾军人 。
补助标准:因战、因公一级和二级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为3540元/月 , 因战、因公三级和四级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为2835元/月,因病一至四级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为2125元/月,因患精神病评定为五级和六级的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为1770元/月 。
23、老年村医退养补助
补贴对象:依法取得乡村医生及以上执业资格,正式受聘于村卫生室工作,年满60周岁且连续在村卫生室执业满10年以上的离岗人员 。
补助标准:200元/月 。其中,省级补助标准为100元/月 。
【山西省2023年惠民惠农补贴新规清单:共47项补贴新规!】24、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项目
补贴对象:只有一个子女或两女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 , 年满60周岁的奖励对象 , 以人为单位 。
补助标准:80元/人/月 。
25、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项目
补贴对象:独生子女伤残家庭,女方年满49周岁起,以人为单位 。
补助标准:720元/月 。其中,补助标准为460元/月,省级补助标准为720元/月 。
26、独生子死亡残家庭特别扶助项目
补贴对象: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女方年满49周岁起,以人为单位 。
补助标准:850元/月 。其中,补助标准为590元/月,省级补助标准为850元/月 。
27、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项目
补贴对象:对三级及以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以人为单位 。
补助标准:一级520元/月 , 二级390元/月,三级260元/月 。
28、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补贴对象:农村独生子女父母,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至本人年满60周岁止(以人为单位统计) 。
补助标准:50元/月 。
29、退二孩指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补贴对象:退二孩指标独生子女家庭 , 以户为单位统计 。
补助标准:夫妻一方或双方为非农业户口,子女年满10周岁的 , 一次性给予1000元至3000元奖励金;夫妻双方均为农业户口的,给予一次性不低于5000元奖励金 。
30、农村双女绝育家庭一次性奖励
补贴对象:双女绝育家庭,以户为单位统计 。
补助标准:一次性奖励3000元(第二个女孩在2008年1月1日以后出生)、500元(第二个女孩在2008年1月1日以前出生) 。
31、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家庭一次性补助
补贴对象:独生子女伤病残或死亡家庭,以户为单位统计 。
补助标准:一次性补助5000元 。
32、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补贴对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城乡低保家庭以及低保边缘家庭中的所有持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
补助标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按上一年度全省农村低保标准的15%确定 。2023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74元/人/月 。
33、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补贴对象: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所有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以及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含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在内的多重残疾人) 。
补助标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按上一年度全省农村低保标准的20%确定 。2023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99元/人/月,三级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护理补贴49.5元/人/月 。
34、城市最低生活保障
补贴对象:居民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乡居民 , 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法定的条件 。
补助标准:由各市确定 。
35、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补贴对象:居民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生活保障标准的城乡居民,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法定的条件 。
补助标准:由各市确定 。
36、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助
补贴对象: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
补助标准:社会散居养育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养育标准按上年度全省“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0.8倍确定;机构集中养育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养育标准按上年度全拾人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1.2倍确定 。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参照孤儿标准执行 。社会散居养育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养育标准为1170元/月·人 。机构集中养育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养育标准为1755元/月·人 。
37、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补贴对象:城乡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 , 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义务人或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
补助标准:基本生活标准原则上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照料护理标准分全自理、半自理、全护理三挡,分散供养对象照料护理标准每月原则上分别不低于我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标准1倍、2倍、3倍 , 集中供养对象护理标准每月原则上分别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0%、25%、50% 。
38、临时救助
补贴对象: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家庭或个人给予应急性、过渡性救助 。
补助标准:当地低保保障标准*临时救助人数*困难持续时间(持续时间以月为单位),一般不超过3个月 , 最长不超过6个月 。
39、城乡低保家庭中经济困难的失能老人补贴
补贴对象:城乡低保家庭中60周岁(含)至99周岁(含)的失能老年人 。
补助标准:每人每月补贴100元 。
40、城乡低保家庭中经济困难的高龄老人补贴
补贴对象:城乡低保家庭中80周岁(含)至99周岁(含)的老年人 。
补助标准:每人每月补贴不低于70元 。
41、学前教育资助
补贴对象:对在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按照1000元/生/年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 。
补助标准:1000元/生/年 。
42、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补贴对象及标准: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安排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小学1000元/生/年,初中1250元/生/年;对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的非寄宿生安排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小学500元/生/年,初中625元/生/年 。
43、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补贴对象及标准: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中在校生发放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2000元/生/年 。
44、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
补贴对象及标准:对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立卡学生全覆盖)、学籍或户籍是集中连片特困县的所有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发放助学金 , 平均资助标准为2000元/生/年 。
45、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
补贴对象及标准:对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排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
46、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补贴对象及标准: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助学金,优先资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平均补助标准为3300元/生/年 。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
47、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补贴对象及标准:对普通高校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不低于13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不低于6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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