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医保家庭共济资金如何使用?


盐城医保家庭共济资金如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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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医保家庭共济资金使用:
家庭成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符合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的费用 , 应先使用其本人的个人账户资金支付,个人账户资金不足的部分 , 以及本人无个人账户的,通过家庭共济的方式支付 。
【使用限额】
没有限额,家庭共济关系成立后,每位家庭成员均可以使用家庭共济资金,用完为止 。
【关系变更】
【盐城医保家庭共济资金如何使用?】 按照自愿的原则,由主账户人通过江苏医保云、各地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大厅窗口等渠道提出变更申请,家庭成员在退出现有的家庭共济关系后可再加入新的家庭共济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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