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委托逐月划转还公积金贷款带哪些材料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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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1.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2.配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配偶签订提供) 。
划还时间:
借款人公积金贷款发放后,借款人及配偶在贷款银行签订委托协议,管理中心于每月的15日(遇节假日提前),以转账方式自动划转借款人及配偶缴存账户中部分金额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 。
委托逐月提取还商贷协议签订以后如何变更还款卡号?
委托逐月提取还商贷协议签订以后,如商贷还款卡发生丢失更换 , 请主贷人到贷款银行完成商贷还款卡的绑定工作,然后携带身份证、更换后的还款卡或还款存折到主贷人缴存银行网点办理协议“商贷还款账号变更”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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