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积金缓缴政策一览


重庆公积金缓缴政策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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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公积金缓缴
一、办理条件
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未建立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的,经全体职工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经企业内部公示,可申请在2022年12月31日后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 。
特别提醒:2022年12月31日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申请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按照渝建住保【2022】46号文件相关要求执行,具体参照住房公积金阶段性缓缴办事指南 。
二、受理地点
1.主城区: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办事处
(1)渝中办事处(渝中区);
(2)九龙坡办事处(九龙坡区、大渡口区、高新区);
(3)江北办事处(江北区);
(4)渝北办事处(渝北区、两江新区);
(5)沙坪坝办事处(沙坪坝区);
(6)北碚办事处(北碚区);
(7)南岸办事处(南岸区、巴南区);
2.远郊区县: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县分中心 。
三、办结时限
7 个工作日 。
四、办理流程
1.单位经办人在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下载或到办事处(分中心)领取《住房公积金缓缴申请表》一联 。
2.单位持填写并加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缓缴申请表》一联、经公示的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决议(未建立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的,经全体职工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一份,到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处(分中心)办理 。
3.办事处(分中心)在办理缓缴手续后,打印《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缓缴回单》一联 , 加盖业务章后,返给单位经办人 。
注意:
1.企业暂缓缴存的期限每次不超过一年,期满后应恢复缴存并补缴其缓缴的住房公积金;期满后仍需继续缓缴的,应在期满之日前30日内重新申请 。
2.企业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配合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调查了解生产经营状况和职工知晓情况等 。在同一期间内,不得同时办理降低缴存比例和缓缴,切实维护缴存职工权益 。
重庆住房公积金阶段性缓缴
一、办理条件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在征得职工同意后,可申请在2022年12月31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满后再予以补缴 。
二、受理地点
1.中心城区: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办事处
(1)渝中办事处(渝中区);
(2)九龙坡办事处(九龙坡区、大渡口区、高新区);
(3)江北办事处(江北区);
(4)渝北办事处(渝北区、两江新区);
(5)沙坪坝办事处(沙坪坝区);
(6)北碚办事处(北碚区);
(7)南岸办事处(南岸区、巴南区);
2.中心城区以外区县: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县分中心 。
三、办结时限
7 个工作日 。
【重庆公积金缓缴政策一览】 四、办理流程
1.单位经办人在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下载或到办事处(分中心)领取《住房公积金阶段性缓缴申请表》一联 。
2.单位持填写并加盖印章的《住房公积金阶段性缓缴申请表》一联,到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处(分中心)办理 。
3.办事处(分中心)在办理缓缴手续后 , 打印《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缓缴回单》一联,加盖业务章后,返给单位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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