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类人缴纳社保“无效”:具体是哪四类人缴纳社保无效?


4类人缴纳社保“无效”:具体是哪四类人缴纳社保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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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类人缴纳社保“无效”:具体是哪四类人?
【4类人缴纳社保“无效”:具体是哪四类人缴纳社保无效?】一、具体是哪四类人
1.重复参保人员
我国流动人口多,有很多人去往外地工作 , 入职之后在工作单位缴纳了职工社保 , 但同样在自己老家也缴纳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其实这样在退休之后并不能领取到两份养老保险金 。重复参保在国内是不被允许的 , 即便购买了不同社保,退休之后也只能任选其一,另一项仍然会被直接作废,即便缴纳15年也没用 。
2.已经达到退休年龄的群体
已达退休年龄的群体即便继续缴纳社保也无济于事 。但如果到达退休年龄还没有满足社保要求的15年最低缴纳标准 , 在此情况下虽然不能领取养老金,但是同样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延迟退休 , 在申请延迟退休之后可以继续按要求缴纳社保 , 但如果没有申请延迟退休 , 也没有进行退休认证,即便自己继续缴纳社保,也不会起到任何作用 。同时也可以选择向相关部门申请一次性补缴 , 但这是有门槛要求的 。
3.非独立劳动人员
这类人指的是那些不存在与公司之间有实际劳务关系的兼职群体,比如社会上有一些大学生刚刚毕业,还没有同公司签约,在此期间公司也没有必要为其缴纳社保;除此之外很多大学生在校期间为了赚生活费 , 也会到某些公司兼职,在兼职的过程中 , 他们也属于非独立劳动人员,公司也没有必要为其缴纳社保 。即便自己承担全额社保,相关部门也不会认可,所以这些非独立劳动人员缴纳社保也是无用的 。
4.退休后返聘人员
这类人指一些已经到了退休年龄 , 但仍然能够继续从事工作,公司或企业将其重新聘回的员工,但由于这些人本身已经办理过退休手续,在此情况下返聘人员的本质属性就是退休人员,而社保主要是针对那些未退休的职工所推出的社保制,在此情况下,即便公司给返聘员工继续缴纳社保,也不会对他们的养老金领取带来任何正面影响,养老金的收益水平也不会增多 。
总之,重复参保人员、已经达到退休年龄的群体、非独立劳动人员和退休后返聘人员这四类人缴纳社保是无效的,就算正常缴纳15年也没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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