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准退休人员请注意,这两种情况要提前处理好!


广东:准退休人员请注意,这两种情况要提前处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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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接到不少临近退休的叔叔阿姨来电咨询 , 大多问到了以下两个问题:两地都有参保缴费,是不是可以任意选择在一个地方领取养老金?在不同城市工作缴纳过社保 , 退休前需要处理吗?接下来就给大家解答这两个问题!
01
两地都有参保缴费是不是可以任意选择在一个地方领取养老金?
针对这个问题 , 重点强调下:不可以任意选择一个地方领取养老金!
达到退休年龄时怎么确认退休地呢?
一般由三要素确定:户籍地+最后参保地+累计缴费年限
达到退休年龄时,在哪里办理退休呢?
①省内户籍人员
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时,在广东省内参保而且已累计缴费满15年的,以最后一个参保地办理退休手续 。无需回到户籍所在地办理退休 。
②省外户籍人员
参保人员在达到退休条件时,按下列规则确定待遇领取地: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地的,在户籍地办理退休手续 。
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
● 最后参保地的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
● 最后参保地的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未满10年的 , 则应到上一个参保已满10年地方办理退休手续 。
● 各个参保地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则应回到户籍地办理退休手续 。
注意:外省户籍人员,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参保人(经相关部门批准调动的除外),在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新就业参保的,新参保地只能建立临时账户 。临时账户所在地不能作为待遇领取地,也不能接收参保人在外省的养老保险关系 。
02
在不同城市工作缴纳过社保退休前需要处理吗?
提醒下各位准退休人员:是的!记得提前办理好以下两件事!
①办理转移手续
如果参保人曾在省外多个地方参保缴费,而且确定我区为待遇领取地的 , 应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通过“电子社保卡”微信小程序、“国家社保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掌上12333手机APP等线上渠道或到区内就近社保办事处办理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注意:自2021年4月起 , 参保人在我省内多个地方参保的,无需办理企业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手续 , 由待遇领取地统一归集即可 。)
②工龄核对申请
【广东:准退休人员请注意,这两种情况要提前处理好!】如果参保人属于县以上国有集体所有制单位的原干部和固定职工,且在单位所在地实施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前有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的,确定我区为待遇领取地后,应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6个月前,到区内就近社保办事处提交个人档案资料办理工龄核定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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