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清远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更新是什么?


2023清远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更新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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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3年全市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从2023年1月1日起实施 。


  2. 2023年全市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表
    单位:元/人·月
    • 类别
      城乡低保标准
      城乡低保补差
      水平
      城乡特困供养人员供养标准
      适用地区
      城镇
      农村
      城镇
      农村
      城镇
      农村
      一类
      908
      801
      716
      546
      1453
      1282
      清城区
      二类
      908
      704
      716
      365
      1453
      1127
      清新区、佛冈县、英德市、连州市、阳山县、连山县、连南县
      注:1.城乡低保补差水平是指县(市、区)当月城乡低保资金支出(含分类施保)金额除以当月城乡低保对象人数得出的月人均补差水平 。
      2.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6倍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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