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政策最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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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总体上延续了前几次汇算公告的框架与内容 。主要的变化有:
①在第四条“可享受的税前扣除”部分
根据《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国发〔2022〕8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34号)规定 , 增加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个人养老金等可以在汇算中予以扣除的规定;
②在第十一条“汇算服务”部分
进一步完善了预约办税制度,在维持预约办税起始时间(2月16日)基础上,将预约结束时间延长至3月20日,为纳税人提供更优的办理体验;
③在第十一条“汇算服务”部分
新增了对生活负担较重的纳税人优先退税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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