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职工医保门诊报销需要什么手续?


武汉职工医保门诊报销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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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职工医保门诊报销需要什么手续?
2月1日起,武汉市正式实施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 。参保人员在定点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门诊就医 , 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超过普通门诊统筹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 , 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 。统筹基金支付设定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限额 。
需要注意的是,武汉职工医保门诊报销需要选择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然后持医保电子凭证或者社会保障卡就医直接结算即可 。
一、需选择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日前,武汉市公布了全市544家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乡镇卫生院以及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具有医疗服务较好、技术水平较高、药品配备充足等优势,并且覆盖全市各区,为全市参保人提供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服务 。参保人在我市公布的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可即时享受职工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
同时,根据相关规定 , 参保人不在上述公布的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或在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均无法享受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待遇 。
二、需持医保电子凭证或者社会保障卡就医
武汉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需持医保电子凭证或者社会保障卡在门诊统筹医疗机构就诊时,可即时结算 , 直接按规定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应由个人负担的部分,参保人可使用个人账户或现金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应由医保统筹支付的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和医保部门进行结算 。
三、武汉市参保人异地就医无需备案即可享受待遇
我市异地安置、常驻异地、异地长期居住参保人员 , 可凭本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在就医地已开通异地门诊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具体名单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网站查询),在备案城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将按我市门诊统筹待遇标准执行;因其他情形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的,无需备案,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个人先支付10%,余额再按照我市门诊统筹待遇标准执行 。
【武汉职工医保门诊报销需要什么手续?】 此外,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异地就医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时,执行就医地医保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目录,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应通过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直接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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