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次(工伤认定结论下达前)申报:
1、网上申报:
登录,切换城市为“宿迁市”,选择个人服务并按部门选择“市人社局”;办理事项点击“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在目录中选择“工伤医疗费报销” , 受理结算后10个工作日到账 。
2、线下申报:
携带原始票据、医疗费用明细(医院印章)、出院记录(门诊病历)、银行账户到A121或A122号创建偶填写《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表》,经过初审、复核和结算后10个工作日到账 。
二、再次治疗(康复)申报(联网计算):
【宿迁工伤医疗费怎么申报?】 携带工伤认定书、工伤康复确认通知书、工伤职工社会保障卡到工伤定点协议服务机构登记入院,出院时直接结算 。
注意:因第三方责任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不适用 。
附:宿迁市工伤保险定点协议医疗(康复)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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